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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量婚事言语不和男子匕首伤人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2-09-06 16:05:20
本网讯(通讯员 邵明月 王颖)
新人大婚,喜事连连,婚姻本是人生一大喜事,从商量婚事到成婚是一系列充满高兴的事,然而商量过程中偶然的言语之争,却使一桩喜事变成了悲剧。2012年9月5日,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
2012年1月29日下午6时许,延津县某村村民周某到本村亲戚家说儿子的彩礼钱一事,然而两人因一言不合而发生争执,继而发生厮打。在厮打中王某更是用刀将对方的腹部扎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使一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被告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 通过此案,也许可以带给我们一些警示:多谦让,讲礼貌,才是人们之间和睦相处的不二法则,喜事才能最终变成让人欢喜的事情,否则纵然是喜事,最终也会蒙上阴影。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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