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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法院巧用“四心术”助力少年审判
发布时间:2012-09-06 09:40:03


     本网讯(通讯员 王明芝 李洋)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为切实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针对未成年人复杂、敏感、多变的心理特点,拓宽工作思路,巧用各种“心术”助力少年审判工作。

    苦学练就“读心术”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少审法官,首先必须掌握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了解其心理状态,学会与孩子们沟通,交流。因此,在唐河法院少审庭,对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心理研究成了法官们日常学习的绝对重点,青少年心理学、青少年犯罪心理学、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研究之类的书籍、材料时时见诸案端,并定期组织干警集中学习,邀请心理咨询师授课,并结合办案情况互相交流心得,充实运用技能。修成针对未成年人的“读心术”,成了少审法官们的必备办案素养。

    办案过程中,“读心术”的魅力逐步显现。2012年5月,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时,十五岁被告人李某对审理工作表现出明显的不配合,通过公安办案民警及看守所工作人员又了解到,李某一直都表现得很孤僻,根本不愿与人交谈。这样的状况使得案件相关工作难以顺利进展。此时,法官们运用自身心理学知识,准确把握了李某由于一时糊涂犯下刑责而觉得羞愧自责、无法见人的心理,逐步获得了李某的信任,帮助其树立起了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的勇气,使案件审理及帮教工作都取得了良好效果。尝到了“甜头”,法官们修习“读心术”的热情也更加高涨。

    办案多用“攻心术”

    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要实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要求,与公诉人、附带民事原告人、辩护人、被告人监护人等各方的沟通、协调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如何巧妙地“攻心为上”,就成了法官们的又一重要课题。尤其是在与附带民事原告人及被告人监护人的接触中,“攻心术”的运用无所不在。

    这样的一起案件或许能让人窥见端倪。十六岁小张本是中学生,却因参与了一起抢劫案而成为被告人。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尽管法官们多次联系,小张的父母从不露脸,对附带民事部分调解部分也拒绝配合,这样的状况,更让小张觉得自己已被父母放弃,态度变得越来越消极。法官们辗转通过小张的姑姑了解到,小张的父亲张某很要面子,辛辛苦苦在工地干活供小张读书,原本希望他能有出息,孩子却不学好成了抢劫犯,这让他感觉很丢脸,脾气暴躁的他直嚷嚷就当没养过这个孩子,不准家里人去探望,也拒绝向被害人作出任何赔偿。了解到这一情况,法官们趁着下雨天张某在家休息的时候,不开警车、着便装上门拜访。法官们贴心的态度感动了张某,这一次,他的抵触不再那么强烈。经过一番交流,张某终于认识到,孩子会犯错也有自己平时疏于管教的责任,错已铸成,身为父母应当帮助孩子认识到错误走回正轨,而非简单的逃避、放弃。此后,张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在法官们的指导下与孩子进行了良好的沟通。案件审结后,获得缓刑的小张重返校园,一改之前的恶习,开始勤奋努力。这样的结果让张某笑的合不拢嘴,每次向法庭回馈情况时,都忍不住强调:“多谢法官们的教育,这次坏事变成了好事!”

    调处巧用“交心术”

    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其附带民事部分的调处,相对于普通刑事案件有着更高的要求。有效提高民事和解率落实“惩罚为辅”的原则,一直是少审工作的一个突出重点。在唐河法院少审庭,法官们经常探讨着“交心术”这条秘诀,把握适当的技巧与当事各方“交心”,情感的流通总能让人们之间相互谅解,达到好的调处结果。

    这样一个现场或许能小小展示一下“交心术”的威力。一起高中生之间的聚众斗殴案件,为促成民事和解,法庭组织了一场庭前预备会议,被害人家长与三名被告人的家长一见面就摆出了剑拔弩张的架势,被害人父亲表示,孩子此次受伤直接影响了今年的高考,影响了孩子的前程,不论怎么赔偿,对几名被告人都坚决不予原谅。安抚了家长们,让现场安静下来之后,主持预备会议的岳峰庭长却开始“跑题”,不提民事调解,开始谈起了自家孩子,谈自己对孩子的期望和付出。没几分钟,被害人父亲忍不住也加入这个话题,慢慢地,大家就孩子的问题不断扩大,现场气氛融洽起来。原来,这几个孩子平时在校成绩都还不错,由于年少气盛,在发生摩擦的时候冲动斗殴,事后都很后悔。到最后,家长们还就如何引导青春期的孩子形成良好的性格、品行进行探讨。一番交流过后,被害人的父亲主动表示,这个案件中孩子们都有错,家长们也都有责任。就这样,案件的附带民事部分的和解水到渠成。

    帮教常用“疏心术”

    “一时糊涂犯下罪责后,孩子们最难战胜的,其实是自己内心的罪恶感和耻辱感,在得不到好的引导的情况下,往往会自暴自弃,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因此,在我们的帮教工作中,最难的,是对孩子们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塑。”这是少审庭岳峰庭长在办理少审案件,特别是处理帮教工作中的深刻体会。为此,唐河法院少审庭在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疏导方面下足了功夫。聘请了专业的心理咨询师直接参与帮教,并与辖区的中小学校保持良好沟通,学习教师们的教育经验,必要时直接邀请教师们参与帮教。

    “你们别浪费时间劝我了,我反正是个坏孩子,以后一辈子也就是个杀人犯。”因冲动伤人导致被害人死亡,小林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宣判后,法官们当庭和受邀而来的教师们一起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小林却上来就说了这样一句话。这句话让在场的小林母亲无法抑制地大哭起来,也让在场的法官和教师们很难过。

    “如果没有发生这个事,你的人生轨迹会是怎样的?”在小林母亲的啜泣声中,赵老师开口打破了僵局。在她的引导下,小林逐渐平静下来,诉说自己原本对未来的憧憬。经过法官、老师们的开导,小林慢慢的认识到,这件事情是自己人生道路的一个转折,但却不应该是终结。

    离开法庭时,小林坚定地表示:“已经犯了错误,我会好好去承担自己的罪责,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出来,继续完成自己的人生理想。”这句话,让在场的人们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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