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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开庭 获利3600余万
发布时间:2012-09-04 16:02:17


庭审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 汪次安)   9月4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市迄今规模最大的一宗跨境电信诈骗案。该案的被告人共有10人,其中福建1人、四川2人、江西2人、台湾4人以及马来西亚国1人。涉案犯罪所得共计3615.7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0年3月开始至2011年9月份止,被告人蔡秉翰、李政泰、林信志、纪俊文、杨保志、张发金、周琴、桂芳、韩爱琴、汪小兵等10人,在韶关市区先后租用了茗苑大厦805房、风度广场A715房、幸福家园J栋202房等作为作案场所,对外称是漫步商务咨询公司、信捷商务公司、奇美电子有限公司,利用网络电话拨打马来西亚国的电话,以马来西亚国被害人已中奖50万港币需要5850马币购买证明文件或者保险文件为由,骗取马来西亚人的钱。

    被告人蔡秉翰等10名被告人通过网络电话拨打马来西亚国电话进行诈骗,其中在2011年7、8、9月三个月,通过网络电话(账号为YAK123)共拨打诈骗马来西亚国的电话6857次。

    自2010年5月起至2011年9月份止,被告人蔡秉翰等10人骗取到马来西亚人的钱转入被告人蔡秉翰的中国农业银行两个账号中。两个农业银行账号在此期收入共计36157379.36元。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蔡秉翰、李政泰、林信志、纪俊文、杨保志、张发金、周琴、桂芳、韩爱琴、汪小兵等10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电话拨打马来西亚国电话,以中奖后要钱购买证明文件等为由,骗取他人钱财,共骗得他人钱财36157379.36元,数额特别巨大,10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了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蔡秉翰、李政泰、林信志、纪俊文、杨保志起到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张发金、周琴、桂芳、韩爱琴、汪小兵起到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案案情复杂,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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