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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处息征 无讼事求”在当代司法实践中的意义
作者:邓欣荣 发布时间:2012-09-03 15:22:37
“无讼”作为中国古代社会一种重要的法律观念和基本价值取向,这种观念已深深植根于人们的思想意识之中,它对当代中国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建设和谐社会有着深刻的影响,毕竟“无讼”传统从中国古代的夏、商、周开始就一直存在,即使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当代,“无讼”传统也是无所不在的,它对当今社会有很大的影响。
“无讼”法律传统对当代社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无讼”传统是以重道德为基础的 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人们的道德受到了极大的挑战,道德水平有了下降的趋势,道德作为中国人的传统信念,一旦被攻破,在法治社会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势必会引起人们的信仰危机,不利于社会稳定。而根深蒂固的“无讼”传统却维持了社会的安定,在经济水平不高的当代中国这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社会如果失去了道德基础,那么它将很难存在并发展下去。 (二)调解制度是“无讼”法律传统的制度保障 在当代民事诉讼中,其地位仍是很高的,不只是单纯的民事诉讼中而且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调解也是很重要的。有一个交通肇事的案件,有三方当事人,当时诉讼期限已经快到了,但赔偿问题仍未解决,在法官的主持下,各方当事人经过调解,赔偿数额从43万降到了7万,这是因为当时被告家庭条件很差,又没买保险,这些钱也都是亲戚们凑的,为的是减少对被告的刑罚制裁。虽然实际赔偿数额与应赔偿数额相差甚远,但是案件最终得到了很好地解决,赔偿少总比判的多而执行不了强的多,这说明,调解制度有利于案件的解决,从实际上维护了当事人的权利。 (三)“无讼”法律制度传统对于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积极的作用 当代和谐社会,实际上是指以人为本的社会和谐发展状态,它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社会结构之间的和谐三个方面的内涵。“和谐” 即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 “无讼”观念是一致的。“无讼”传统追求的是一种“和为贵”的境界,强调对社会的综合治理,重视犯罪预防,努力把犯罪扼杀在娘胎之中,在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利益是一个重要砝码,人与人之间因为经济利益而变得冷漠起来, “无讼”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人们之间的敌视,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利益纠纷,对整个社会的稳定是很重要的。 当前 ,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 , 社会矛盾和社会纠纷不断涌现 , 同时司法资源有限 , 司法成本过高 , 司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弊端的存在 , 形成了大量纠纷无法及时有效解决的局面。如果能充分发挥调解制度的积极作用 , 将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 , 文化无序、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等现象随之突现。客观理性地分析传统无讼思想对和谐、秩序的追求 , 取其精华并结合现代的价值理念来扶正以上现象 , 调处纠纷 , 缓和社会矛盾 , 将极有利于构建现代法治的和谐社会。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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