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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法院79份司法建议书件件有回音
发布时间:2012-08-29 16:54:05
本网讯(通讯员 揭颖 元春华)
去年以来,抚州市两级法院在行政审判活动过程中共发出79份司法建议书。这些司法建议发出后是否落实,反响如何呢?连日来,江西省抚州市两级法院对司法建议落实等情况,进行了逐一回访。
笔者在随行回访中发现,各行政机关普遍赞赏法院这一做法,对司法建议书中所指出的问题都予以了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和整改。市工商局、市林业局等多数行政机关认为,法院在办案中发现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不仅增强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同时促进提升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良好基础。其中,抚州中院就赵某诉崇仁县工商局工商行政登记案中出现的审查不严问题,向抚州市工商局发出了司法建议书。抚州市工商局收到后,立即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学习,要求本局今后在进行股权变更等方面的公司登记过程中,认真审查,谨慎登记。在“全市工商系统企业登记工作会议”上,他们要求全市各县(区)工商局举一反三,避免在今后工作过程中再出现本案已经发生的情况。 回访中,也有行政机关指出,多数司法建议是就案提出的,只对案件当事单位提出,没有对相关部门或当事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对一些需要多个部门共同配合或共同完成的问题,则难以得到长效解决。有些行政机关还提出,法院的司法建议可以在案件审理的任一过程提出,特别是在案件审结之前提出,更有利于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据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对这次回访中收集的意见,该院将进行统一梳理、分析和反馈,并以此为基础加大司法建议力度,推行“建议—反馈—回访”模式,对行政机关提出的良好建议逐一完善,促进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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