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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回访帮教少年犯 冬日温暖浪子心
发布时间:2013-01-29 10:05:37


帮教未成年犯。
法官来到郑州未成年犯管教所回访帮教未成年犯。
     本网讯(徐晓艳 张煜晖)   蛇年春节将至,在未成年犯管教所(简称未教所)服刑的未成年孩子牵动着管城区法院法官的心。1月22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少年庭法官冒着严寒,带着保暖衣物,来到河南省郑州未成年犯管教所,看望自己曾经审判和教育过的以及管城户籍的17名未成年服刑人员,为他们进行心理辅导,给他们送去新年的温暖和关爱。

    为了拯救迷失方向、走入歧途的青少年,管城法院在少年审判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挽救为根本,坚持严肃与关爱并重、审判与教育同举,延伸判后职能,着力抓好罪错少年回访、帮教工作。

    少年庭庭长张煜晖说:“为了真正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杜绝‘只判不管,一判了之’现象,我院建立健全了回访、帮教制度,使回访帮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与未教所密切协作,促进少年犯的改造

    2012年7月3日,当时只有15岁的小许,走到一小区附近时看见刘某独自一人走在路上,便起了抢劫的念头。接着小许用胳膊勒住刘某的脖子,并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抵住其腰部,劫取其手提包逃走。经查,包内有现金1114元、手机一部。法院了解到,小许家里很穷,本人也较早地离开校园外出打工,缺乏学校与家庭的教育与监管,法制意识较淡薄,最终,管城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小许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1月22日上午,小许从法官手里接过御寒的保暖衣。小许说:“初中没上完就出来打工了,当时就是一时冲动才抢了钱。感谢法官给我们送来保暖衣,我会好好改造,接受教育,出去做一个有用的人。”

    “你们在生活、学习上有什么困难,都可以跟我们说说……”少年庭的法官见到自己曾经审判的孩子,不住地问他们有什么困难和问题,并对他们说,“你们在这不要有什么负担,你们只是做错了事,所以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你们在这要好好学习,等出去后再回报父母,回报社会。”

    18岁的小马认认真真地在帮教协议书上填写着自己的个人信息,他在17岁时因犯强奸罪被判刑两年。小马说,他因为沉迷网络,受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一时糊涂才犯了错,现在很后悔。

    张煜晖介绍,帮教协议书是法院为了更好地对未成年犯进行帮教而签订的,是一对一的解决未成年犯生活、学习上的困难。管城法院已与未教所签订了帮教少年犯协议书,会同工、青、妇、教等相关部门到未教所所回访,为他们带去慰问信、贺年卡和学习生活用品。针对那些疏于管教的家庭,法院及时进行家访,帮助家长克服困难,共同关爱改造中的孩子,解除孩子的思想压力。少年庭全年共回访罪错少年110人,缓刑回访考查率为100%。

    以社会矫正为切入点,帮助少年犯尽快融入社会

    17岁的少女小雪中学辍学来郑州打工补贴家用,与被害人曾是好朋友且同租一室,并多次从经济上帮助被害人。后因与被害人发生矛盾,感觉受到委屈,于是盗窃了被害人的银行卡,并从银行中分五次取出现金3600元。该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宣判时其已满十八周岁,打算继续在郑州打工。因其家在外地,缺乏必要的经济来源以及亲属的关照,为进一步对其帮教,管城法院将其作为社会观护对象进驻法院社会帮教观护基地,带她参加观护基地,并为其提供了学习与工作机会。

    张煜晖说:“我院为小雪确立了一加一观护辅导员、心理咨询师,为其建立了个人观护档案,让其既有工作挣钱保障生活,同时又通过学习接受思想教育。我们通过社会帮教观护基地对小雪这样的外地未成年犯提供了物质、心理以及判后安置等全方位的帮助。”

    张煜晖介绍,像小雪一样通过社会帮教观护基地进行帮教只是管城法院社区矫正的一个缩影。她说,管城法院特别注重强化对判处缓、免刑少年犯的教育工作。法院以社区矫正为切入点,不仅对判处缓刑、免刑等非监禁刑的少年犯逐人建立档案,进行定期考察,还对缓刑少年在缓刑期间每季度的表现形成书面报告材料,对他们提出了“四禁止、三遵守、一汇报”的要求,即禁止吸烟、酗酒、打电子游戏和与有不良习气的人接触,遵守法纪、厂纪、校纪,定期到少年庭汇报思想及日常工作、学习情况。

    据了解,管城法院为了拓展帮扶渠道,还构建了家庭教育网络,设立了“爱心QQ”,为非监禁刑的少年犯及其家属解答法律问题。同时加强与街道民警、社区、单位、学校及家长的联系,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教育、矫正、改造的合力,这样有助于各方面帮教力量密切配合和互通情况,以便更好地落实和保障缓刑少年帮教措施,促进少年犯的改造,从而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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