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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证清白保安自残身亡 保安公司遭索赔40万
发布时间:2012-08-23 10:25:18


     本网讯(李凤新)   担任某小区保安的小伙子段某,被称拿了其他保安交予的钱包而被业主手持凶器强行索要。威逼之下,段某以利器自刺大腿自证清白,最终因伤及股动脉失血过多死亡,段某父母将保安公司告上法庭。

    段某父母诉称,其子生前为被告保安公司的保安,任某小区值班班长。2010年12月27日,段某父母接到电话被告知儿子被刺伤住院,紧急赶往北京次日儿子便抢救无效死亡。段某父母悲痛万分,在从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了解事情原委后,便将段某所在的保安公司告上法庭,以段某在处理公务中死亡,应享受工伤待遇为由,要求保安公司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未办理保险损失及丧葬补助金、死亡赔偿金共计四十余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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