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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入狱16年妻诉离婚 法官赴监狱调解
发布时间:2012-08-22 15:23:54
本网讯(通讯员 罗望明)
丈夫因绑架罪和强奸罪被判入狱16年,妻子诉请法院要求离婚。近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法官冒着酷暑,驱车160多公里前往南昌监狱开庭审理,克服庭审的诸多不便,当庭调解了该起离婚案。
原告肖某与被告戴某于2004年在外打工相识结婚,并生育一女。婚后戴某不务正业,到处厮混生活,养成了吃喝嫖赌的坏习惯。2010年,戴某因缺钱花,绑架了一女子,对该女子不仅敲诈钱财,还将其强行奸污。戴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现关押在南昌监狱服刑。 肖某得知此消息后,悲愤欲绝。对长达16年之久的刑期,肖某心灰意冷,对丈夫已彻底绝望。在生活的重压下,独自在家含辛茹苦抚养女儿的肖某起诉到法院,坚决要求与戴某解除婚姻关系。 宜丰县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考虑到戴某是重刑犯,案件处理稍有不慎,会引起戴某情绪波动,不利于其服刑改造,决定将法庭搬到监狱。日前,该院民一庭法官顶着秋老虎的烈日,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行程,赶到戴某服刑的南昌监狱。 因监狱无专门开庭的审判庭,也未为法官安排临时开庭的房间,法官只能在探监区开庭,法官、肖某与戴某只能隔着完全封闭的窗户用固定电话各自通话开庭,而且与探监的人员在一起各自通电话,电话声响成一片,给庭审的正常进行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法官和书记员克服开庭的诸多不便,用了近四个小时的时间,通过耐心细致的做工作,戴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严重罪行造成对肖某的极大伤害,并对妻子表示了忏悔和歉意。戴某也表示好好接受改造,力争减刑,重新做人。经调解,戴某表示同意离婚,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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