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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社区矫正引领失足者走向新生
作者:郑少华 林超峰   发布时间:2012-08-20 15:34:34


    有这样一些人,他们曾经年少轻狂,铸成大错,当他们重获新生时,却又遭遇窘境。有这样一些人,他们曾经怨天尤人,误入歧途,当他们恍然大悟时,却又举步维艰。在他们看来,负罪之身已无自新可言,他们中,自暴自弃者有之、心存迷惘者有之,消极懈怠者亦有之。

  然而,有这样一个群体——福建省屏南县人民法院的法官,积极为他们开启“重生之门”、引领他们“重塑新生”、点亮他们的“希望心灯”。

  ■矫正:开启回归之门

  “我们闽东法院目前尚无一家社区矫正帮扶中心,屏南法院要打破这个记录。”2010年初,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领导在该院调研工作时指出。

  “现在的小孩子太鲁莽了,半夜还拿着刀在街上追来追去,被判刑出来了也不怕,反而还因有‘资本’而愈发变本加厉,要是有社会机构共同来管管就好了……”在一次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宣传活动中,一位家长也对法官这样说。

  翻开屏南法院近5年的两会听会记录,发现特殊人群帮教问题年年“榜上有名”。可见代表、委员对此关注之高、期望之重。

  代表建言、领导关怀、群众期望。2010年5月,屏南法院就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组织调研骨干,开展前期调研工作,社区矫正帮扶工作机制正式提出,相关准备工作迅速展开。

  跑社区、访群众,理名册、定方案,短短2个月内,社矫方案、工作小组、试点社区均落实敲定。2010年7月,宁德市首家社区矫正帮扶中心在屏南县佳洋社区挂牌成立,社区矫正帮扶工作正式铺开。

  该中心主要负责对社区辖区内被法院依法适用非监禁刑罚的罪犯进行矫正帮扶,同时兼顾开展对刑释人员的帮教工作。中心下设综合协调部、心理评估与咨询部、志愿者工作部、劳动培训与救助部、法律宣传部五个部门,可为矫正对象实行社会调查、协助回访考察、开展心理辅导、提供就业培训和法律宣传等服务,为矫正对象重返社会提供了一个全面而温馨的帮扶环境。

  记者在该院采访时,正逢该院少年庭副庭长徐海珠准备回访一名矫正对象小辉。

  “今天,我们来的目的主要是了解你的生活、学习情况,有什么困难也可以跟我们说说。”徐海珠和蔼地说道。

  徐海珠认真而不失温馨的话语顿时让小辉眼角带泪,他声音哽咽着说:“嗯,我已记住你庭审时所说的那一番话,我会好好工作,认真学习;现在,我也没有跟以前的伙伴混在一起了。”

  “这就对了,考察期内要好好表现,别让父母和阿姨失望,有什么困难可以和阿姨联系,也可以联系社区,这是我电话。”徐海珠细语道。

  “嗯,我以后每个月都会给你们打电话汇报情况。”小辉擦了擦泪水,抬起头,目光认真而笃定。

  据悉,该中心还有一个强大阵容的“爱心帮教团”,他们中有退休教师、大学生、人民陪审员、团县委志愿者等,对矫正对象实施“多对一”帮教,有效提高了帮教质量。

  “这些孩子年龄都不大,虽然我退休了,但做思想工作我有经验。”刚从妇联退休的吴细玉得知法院在募集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时,毫不犹豫地加入其中。

  今年2月,福建省高院正式下发了《关于人民法院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屏南法院社矫工作通过近2年的探索,与上级法院的规定不谋而合。目前,该中心正对14名矫正对象开展帮扶。

  ■关爱:点亮希望之灯

  “我弟弟现在一个月能挣2000多块,除了生活费,其他的都给我父亲了,他每个月都打电话给法官汇报,法官也经常到我们家来了解情况,现在他懂事多了。”小周的姐姐跟记者谈起小周,抑制不住心里的喜悦。

  “我们夫妇是从乡下进城的,平时忙于生意,对孩子照顾不够,直到孩子犯事了,才发现问题大了。”谈及屏南法院的社区矫正机制,小周的父亲老周感慨颇深:“本以为孩子就这样毁了,没想到开庭前,法官和司法所、还有社区的同志到我家来了解情况,说是做审前社会调查,我就把我们家的情况如实说了,请求他们从轻发落。开庭那天,司法所和社区的同志也都到了,还读了那份报告,后来法院判了缓刑,现在这孩子不仅改了恶习,每月还给我生活费,你说这谁想得到呢?”

  这是记者跟随屏南法院的法官与社区工作人员回访矫正对象小周家人的一席对话。回访中,记者翻开了小周的考察表,社矫对象基本信息、社区矫正协议书、帮扶记录等一目了然,次次回访都记录在册,每次回访均有帮扶人员签字。

  “所有在我们社区的矫正对象都有一个专门的档案盒,里面装有他们的裁判文书、矫正协议、定期汇报等材料,这便于我们及时准确地了解每一个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宁德市人大代表,佳洋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陆盛彪向记者介绍。

  “特殊人群管理是一个社会问题,在创新社会管理过程中,法院应当有所作为。社区矫正帮扶中心的成立既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体现,更是减少社会对立面的有力举措。”该院刘承辉院长介绍道。

  开展社区矫正帮扶工作以来,像小周这样通过社矫中心找到工作的年轻人还有5人;非监禁刑人员在考察期内重犯率从以往的2.6%降至0,接受矫正的14名对象至今无一重犯,且每人每月均向中心汇报思想、工作2次以上,有的矫正对象甚至还成了辖区公益事业的带头人。

  老张因犯绑架罪,曾被宁德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在服刑期间因表现突出,被多次减刑,服刑18年后出狱。老张出狱回家后,社矫中心的法官和社区书记及时上门慰问,了解困难。在随后的回访帮教中,老张对生活充满信心,热心社区公益事业。2010年,他带头义务出工出力、募集资金,将所在小区一条凹凸不平的小路进行水泥硬化。如今,老张与他人合作,创办了一家绘画培训基地,日子越过越红火。

  “一个人犯错不可怕,贵在知错能改,对他们是拉一把还是不理睬,往往会造就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不论是作为社区主任还是矫正中心主任,我都有义务和责任帮助他们,使他们重获新生。”陆盛彪认为。

  ■谋划:重扬人生之帆

  “法院与社区联合开展矫正帮扶工作,这工作很有创新。基层工作很重要,如果所有的社区都能像佳洋社区这样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社会就稳定了。希望你们能够继续努力,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总结经验,在推进社区社会化管理中起到示范和推动作用。”2011年8月19日,时任宁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现任福建省政府副省长的陈荣凯到屏南开展社会管理创新调研,在参观考察屏南法院社区矫正帮扶工作时,如此指出。

  陈荣凯的充分肯定与殷切希望,成为了该院继续做好工作的动力。今年3月1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正式施行,也使该院社区矫正工作有了准确的指导依据。

  目前,该院正结合实际情况,走访了解辖区相关社区的具体情况,积极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和社区,开展审前社会调查、文书名册移送、指导帮教等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

  与此同时,陆盛彪积极发挥人大代表的身份优势,依托全市首家人大代表议政室,号召辖区内的人大代表及企业家等人士,共同关心支持矫正对象,定期组织辖区内企业负责人,召开矫正对象就业结对子会议,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

  “矫正对象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部分矫正对象染有‘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习气,经过改造后虽有悔意,但思想基础仍然脆弱,稍遇不顺或碰到困难,就会灰心丧气,甚至再次走向极端。对此,社区矫正不仅要矫其行,更重要的是要正其心。唯有如此,方能标本兼治。下一步,我们将与屏南县首支心理咨询辅导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将心理辅导引入社矫工作、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少年审判等工作中,提高矫正质量。”在谈到社区矫正工作如何更好地开展时,刘承辉向记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据了解,该院除了在社矫中引入心理咨询员外,还结合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身心发育需要等特殊情况,探索不公开未成年人社矫人员身份、轻罪免除前科报告义务、一对一法制帮扶等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帮助社矫对象重新融入社会,重扬人生风帆。

  “只要人人都付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这是屏南法院社区矫正帮扶中心全体成员发自内心的声音,他们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当你走进帮扶中心,随手翻开一份矫正档案,映入眼帘的是整齐完备的矫正目录。每一份走访记录、每一份思想汇报、每一份矫正协议,都记录着矫正对象的点滴进步和社矫中心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

  如今,在这里看到的是“脱胎换骨”,感受到的是“重塑新生”。曾经的“浪子”在这里恍然回头,社区矫正机制正引领他们朝着自强不息的康庄大道前进。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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