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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法院“六注重”多措并举保民生
发布时间:2012-08-06 15:15:21
本网讯(通讯员 黄朝实)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把司法为民贯彻落实到“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着力在亲民、便民、利民、护民等方面下功夫,注重从六个方面做起,解民忧、排民难、护民权,进一步丰富了司法为民内涵,发挥了人民法院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纠纷等职能作用,为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注重法制宣传,确保群众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针对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相邻关系、赡养、婚姻等纠纷日益增多的突出问题,定期组织干警选择典型案例深入农村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婚姻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农村群众了解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今年以来,该院共深入偏远农村开展法制宣传5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300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10条,提高了群众遵法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注重诉讼指导,确保群众打一个“明白官司”。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诉权及时实现,该院坚持对农村当事人全程释权明法,认真执行诉前程序告知、风险提示、明示权利义务、判后释法答疑等制度,让农村群众打一个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 三是注重巡回办案,确保群众打一个便捷官司。为农村群众开通了“绿色通道”,办理涉农案件紧紧围绕“快”字做文章,认真坚持“三快”原则:即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实行当天立案制度,无论是简易案件还是疑难案件只要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天必立,绝不让农村群众跑第二次腿;对于路途较远、行动不便的农村孤寡老人及群众,指派法官深入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在法律准许的范围内以最快速度解决纠纷,使群众诉讼走上“高速路”,今年以来,先后巡回立案29件,巡回开庭14次,上门调解31人次,有效解决了偏远乡村群众“告状难”问题。 四是注重司法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做到心中装着农民,感情贴近农民,司法服务农民,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通过减、免、缓诉讼费的方式及时给予司法救助,确保有理无钱的农村群众打得起官司。今年以来,先后为群众减、缓、免诉讼费用4866万余元,使群众体现到司法的认为关怀。 五是注重沟通协调,确保简易纠纷化解在基层。业务庭相关人员和农村民调工作人员互相交换联系方式,以便于联系和沟通。凡调解组织调解不成的案件,负责民调人员及时与法院联系,相关业务庭提前介入,从法律层面指导其调解工作,协助农村民调组织发挥好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从全县16个乡(镇)179个行政村中聘请了1799名人民调解员,发挥他们熟知社情民意,风土人情的优势,利用自己的亲朋好友等关系,协助法院开展诉前调解、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等工作,从而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了群众诉累,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农村基层。 六是注重信访工作,确保群众诉求得以解决。把办理涉诉信访案件作为联系群众、倾听民意、为民解忧的重要途径,依法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问题,对当事人的投诉和来访,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领导接访值班制度”、“院长接待日制度”、“领导包案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和“信访责任倒查追究”等制度,开展了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法官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活动,全员上阵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切实维护涉诉群众的合法利益。今年以来,该院共接待来信来访6件6人次,办理回复率达100%信访实现零投诉。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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