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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法院六项措施做好群众工作
发布时间:2012-08-06 15:00:09
本网讯(通讯员 邹艳辉)
今年以来,江西省泰和县法院大力发扬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和清正廉洁的作风,以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全院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得到显著提高。
一是立足审判保民利。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杜绝错案的发生,确保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897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切实加大调解力度,坚持全员、全程、全域调解,全院民商事调解撤诉结案率达70%以上,人民法庭调结率达75%以上,促进了社会和谐。 二是创新服务减民负。坚持推行电话预约立案、周末值班立案等方式,实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诉累;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对交通、医疗事故赔偿案件,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务费的案件,以及当事人为下岗职工、低保户等困难群体的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执行”,依法及时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各审判业务庭克服案多人少,装备落后等困难,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深入案发地巡回办案,方便人们群众参与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巡回审理案件141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老百姓的家门口;扎实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发放法制宣传资料450余份。 三是化解信访排民忧。年初,该院先后出台《关于开展“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开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规范信访工作流程,确立了定领导、定责任、定方案、定时限、包调处的“四定一包”模式,杜绝缺位现象的发生;同时,建立健全评估预防、约期接谈、信访案件终结及涉诉信访通报制度,构筑互动机制,确保全程监控,源头预防;其次,定期开展案件回访,针对存在信访隐患的案件,选派业务骨干对重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不厌其烦,对当事人进行思想疏导,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是强化监督取民信。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设立了信访接待室,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安排院领导轮流接访,积极组织开展约期接访活动,仅今年上半年就接待了群众来信来访157人次,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认真推行审判公开,切实加强与“两代表一委员”的联络,今年以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案件庭审、监督案件调解和执行达20人次,通过座谈和信函方式征求意见130余人次,加深了人大、政协对法院工作的理解;积极探索符合司法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诉愿表达的有益方式,提高人民群众司法活动的参与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作用。 五是司法救助解民困。实施“惠民”工程,减轻群众负担。该院积极争取县财政设立了10万元执行救助基金,对下岗职工、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行司法救助。同时,对追索赡(抚)养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等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减、缓、免”。仅上半年,共“减、缓、免”诉讼费18.6万元。 六是改进作风顺民心。坚持加强干警队伍建设,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全院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增强,并落实到执法办案全过程,主题教育活动取得显著成效。通过组织干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开展“假如我是当事人”换位思考大讨论等形式,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和清正廉洁的作风,使广大干警在增强群众意识上有了新认识、新提高,促进了司法作风的转变,群众满意度得到显著提高。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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