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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拘禁欠债人 “讨”来6月刑罚
发布时间:2012-08-03 13:35:17
本网讯(通讯员 赵昕 郭金昌)
近日,河南省林州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讨债不当而获刑的案件,被告人董某因非法拘禁欠债人张某被判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被告人董某与王某共同投资瓶厂生意,2010年9月份由被害人张某介绍雷某与瓶厂签订了做玻璃灯罩的合同。王某以为和雷某不熟,由张某交付比较放心。便口头约定由雷某向张某付款后,张某向瓶厂负责结账,结账是三五天一小结,到月底结清。但没想到的是,到后期张某接到雷某的货款后,便不再交付瓶厂了,并不再见王某等瓶厂的人。由此,双方便产生了纠纷。 2010年10月16日下午14时左右,被害人张某驾驶车辆行驶至林州市西环路肿瘤医院转盘处时,与董某等人相遇,董某等人以索要货款为由对张某实施拦截,并联系唐某(已判决)等人到转盘处向张某要账。唐某等人到达后又将张某带至林州市盛世酒楼211房间内,在双方照账期间,董某、唐某等人对张某实施殴打,后唐某从张某身上强行搜走一个信封,非法限制被害人张某人身自由直至晚上22时许。经安阳殷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司法评定,被害人张XX左眼损伤程度构成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董某以索要债款为目的,伙同他人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殴打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在共同犯罪中,董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鉴于董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林州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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