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司考> 资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2012年司法考试三步走:入口—消化—吸收
发布时间:2012-07-31 14:44:02


    司法考试是对应试者法学理论基础和法律实践经验的双重考查,对记忆准确性和逻辑分析能力都有要求,找到适合自己的司考“战术”是顺利通过司法考试的关键所在。以下结合自身的复习经历,谈几点个人的复习体会,以期对考生有所帮助。

  一、准备阶段考生应当从精神和物质两方面进行准备。精神准备是指要有良好的备战状态,既不能麻痹大意,草草复习,也不能“重视”过度给自己造成太大压力而致惶惶不可终日,应当以认真踏实的考试态度和必胜的信心投入到紧张的复习中。“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物质方面的准备主要是指司考复习资料的选择。当前市场上司考资料品种繁多,让人眼花缭乱,考生在选择时最好征求一下有经验者的意见,不可盲目。司法考试指定教材、历年真题、法条法规汇编和重点法条是必不可少的复习工具。此外,培训班也是必要的,像独角兽司法考试网的全程旗舰班对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来说是很不错的选择,特别是在职的考生。在选择历年真题时,该题集除了题目和答案之外,一定要有题目分析和考点分析,此外,就是选择错误率低的书籍。重点法条的选择也很重要,其内容不能仅仅就“重点”而论“重点”,而应该指出和其他相关法条以及司法解释的联系,以达到强化记忆和触类旁通的目的。无论从复习还是考试而言,司法考试都是对考生精力的挑战,因而,考生一定要保持健康的身心状态,注意合理饮食和适当锻炼。

  二、实质复习阶段司法考试的复习时间安排很重要,战线不宜拉得过长,如果本科主修法律或者进行过较系统、较深入的法学理论学习的考生,复习期间以3-5个月左右为宜,否则,容易“复习疲劳”而使效率下降。

  接下来谈谈复习的阶段安排,独角兽司法考试网的王老师说在整个司法考试复习过程中,有三个阶段即知识的“入口——消化——吸收”,下面将分述之。

  (一)知识的“入口”阶段。正像我们在吃东西之前要看清楚它是什么样子一样,考生应当结合大纲和司法考试指定教材,将所考查的部门法和每部法考查的内容大致熟悉一下。以民法为例,从考查的法条而言,包括《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等等,以及各部门法的相关司法解释(考生可以从当年的司法考试大纲上明确具体考查范围)。

  从考查的内容看,除了要了解每个法条的重点内容以外,还要搞清楚每个法条所规定内容的纵横联系,例如,我国各个民事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有哪些,具有哪些共性和特性等,这样复习的效果是有助于知识的立体化。第一阶段的复习遵循四个“原则”,下面详述之:  

  1.司法考试内容的复习起点安排,最好按照各部门法所占分值比例来安排,例如,可以先复习刑事法律或者民事法律。

  2.就司考复习的顺序而言,建议采取“实体法+程序法”的方法,例如“民事法律+民事诉讼法律”,“刑事法律+刑事诉讼法律”,“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等,这样的复习方法不仅可以弥合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障碍,而且可以相互对应,促进记忆和理解。

  3.微观复习即具体到每个部门法的复习,应首先掌握司法考试指定教材中相关理论知识,然后再结合法条和司法解释融会贯通,最后研究历年真题,分析考查方式和考点。一般而言,历年真题中的考点是“恒重”的,即重复率很高。司法考试涉及的内容有全面性的趋势,所以要避免一个误区即只依赖历年考点来复习,这样会有失偏颇。

  4.将记忆性偏重的知识点放在后面复习。由于记忆规律的作用和大强度的复习,不可能有太长时间的记忆,所以要将这种记忆性偏高的知识点“置后”。例如,法制史、法理学、国际公法等内容。

  除以上四个原则外,建议考生在司考复习中,除了依靠“眼睛”和“大脑”,还要学会用“手”,即要善于总结。采用这种做法的原因有二:一是有助于记忆,俗话说“好记性赶不上烂笔头”;二是,由于司法考试指定教材很详细,如果每一阶段的复习都一页页翻实属负累,而大纲又过于简单,所以考生应制备自己的“复习宝典”,将涉及的知识点系统化,例如,可以写明考点包括的主要制度,各制度考查的关键点是什么,有哪些疑点甚至包括复习过程中闪现的“灵感与火花”。也许在复习的第一阶段会感觉工作量比较大,但到最后一阶段相信会有明显的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知识的“消化”阶段。第一阶段的复习已经奠定了比较扎实的基础,第二阶段就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地夯实知识、提高运用能力。在此阶段建议听独角兽司法考试网全程班的名师强化阶段课程(全程班非常实惠,800元,加q:800086007还可以9折优惠),这个阶段老师有钟秀勇、陈永生、张海峡、女杨帆、杨秀清、吴鹏等,可以帮助考生迅速把握司法考试知识的系统性、关联性,迅速把握司法考试重点,避免走弯路。另外,老师还会讲解司法考试比较分析的方法,方便理解和强化记忆。例如,三大诉讼法之间的比较分析,诉讼中不同阶段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比较等等。此外,就是要对历年的考点进行分析比较,看看哪些是司法考试考查的“恒重点”,哪些内容还没有涉及过;还应该仔细研究答案分析里的解题思路和解题技巧,特别是针对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的解答。

  (三)知识的“吸收”阶段。此阶段是查缺补漏的阶段。考生可以选择一两套高质量的模拟题进行练习,考查一下自己对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对自己还没有掌握或者掌握不透彻的知识进行补充,对重要的知识点再进行强化。

  每个阶段的复习要有全有偏。由于司法考试复习的内容很庞杂,所以不可能面面俱到,要有所侧重。像分值比例大的法要进行全面复习,不能仅仅依靠重点法条和历年考题。但有些部门法(如经济法),不必条条记忆和理解,把历年真题的考点和重点法条搞懂搞透即可应对考试。这里还要特别提及行政法的复习,一方面行政法的考题偏难,另一方面司法考试指定教材中行政法部分的内容体系性不强,所以最好拿一本本科教材做参考,有助于相关知识的理解。最后,复习过程中,阅读法条不能只停留在字面,而应该透析法条背后的法理精神,这样才能真正掌握知识点。

  以上就是我在司考复习过程的一点心得,写出来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希望对考生朋友有所裨益。另外提醒各位考生备考期间要保持良好的心态,相信天道酬勤,祝各位考生好运!



来源: 法制网-法之光
责任编辑: 力蒙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