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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将对低保优亲厚友进行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2-07-13 15:52:09


    法制网深圳7月13日电 记者 张维  针对社会舆论反映的个别地方存在的低保对象核批不准、违规扩大低保范围和优亲厚友等问题,民政部门将进行专项检查和专题调研。这是记者在13日召开的全国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获悉的。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会议上指出,今年社会救助工作的着力点是加强机制建设和规范管理。针对上述不规范问题,民政部门要系统性研究改进措施,积极推动社会救助公正公平实施,努力提高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水平。

    今年3、4月份,审计部门集中进行了全国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发现一些地方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新农合)的政策未得到很好落实、医疗救助资金累计结余数额较大、低保工作未实行信息化管理、社会化发放资金的县数较多和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低保金累计人次较多等问题。“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在较好地建立和实施社会救助制度,将上千亿救助资金通过日常工作发放到8000多万困难群众的同时,有些地方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仍存在很大差距”,李立国说。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在医疗救助资金使用上,首先要用于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保参合,力争到年末前达到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全部参保参合,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良好衔接。省级民政部门要指导、监督基层民政部门用好医疗救助资金,合理确定年度结余比例;对未实行信息化管理和社会化发放资金的县(市、区),要逐个分析原因,凡基本具备条件的,要采取措施、抓紧实施,早日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和资金发放的社会化,对确有困难的,也要制定计划、创造条件,在一定时限内达到要求。要继续推进城乡低保审核审批机制创新,全面实行“阳光审批”和公开公示,从源头上解决“人情保”、“关系保”、“违规保”问题。

    李立国透露,下半年,国务院根据民政部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研究,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民政部要协调制定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办法和城乡低保工作规程,着力解决在一些地方存在的基层经办力量薄弱、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并开展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推动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建立,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等级评定和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确保今年底实现60%以上县(市、区)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方式这一既定目标。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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