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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林:他被辖区群众誉为“知心人”
作者:卢金增 发布时间:2012-07-13 09:23:42
“老百姓到咱这儿来申诉都是因为心里有委屈,只要我们耐心地听当事人诉诉苦,帮他们出出主意,人心都是肉长的,谁也不会无理就去上访的。”这是山东省招远市检察院民行科副科长黄东林经常说的一句话。从事民行检察工作11年,凡经他处理的案子,没有出现一起上访缠访事件。
家住招远市夏甸镇的孙民玉是一名地道的农村妇女,2008年11月,她与丈夫李志祥经法院判决离婚。因怀疑李志祥在离婚前就有外遇,刘民玉心存怨气,觉得法院判决对财产的分配不公平,便到检察院来申诉。 黄东林审查后认为,法院判得没错。然而,孙民玉却不依不饶,认定检察院与法院串通一气,官官相护。从此,她就缠上了检察院,每周少则1天,多则3天,必到民行科办公室坐着,又哭又闹不肯走。 孙民玉每次来总要叨叨那些陈年往事:“俺为了他连工作都辞了,专门呆在家里,洗衣做饭,照顾老人和孩子,你知道俺为这个家付出了多少吗?而他呢,在外面乱搞,对家里人不管不问。现在还要跟俺离婚,这个没良心的东西!”这样的话,黄东林不知道听了多少遍。每次,他都面带微笑地听刘民玉说完,然后跟她讲法理、拉家常,劝她先找份工作干着,把精力放在孩子身上,不要为了这一件事耽误了自己。 看的时间长了,我就问黄科长:“孙民玉说咱们与法院是一伙的,所以才不给她抗诉,简直就是不讲理嘛,你干嘛还要那么耐心地对她呢?”黄东林笑笑说:“咱既然干了这份工作,支起了这个摊子,就得为老百姓干点事。她来咱这儿无非就是想找个人说说话,诉诉苦而已,就听她说说嘛。” 就这样,日复一日,一周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半年过去了,孙民玉来民行科的次数达到了70次。在这70次的接待中,黄东林从未有过一丝的不耐烦,他始终和风细雨地做着孙民玉的思想工作。因为孙民玉住的房子是她丈夫单位的,她与丈夫离婚后,单位就采取了停水停电措施逼她离开,黄东林又多次找单位沟通协调,恢复了水电的供应。最终,孙民玉不但不来检察院闹了,而且逢人便说:“检察院的老黄是好人!” 2006年11月28日,招远市罗峰街道办事处村民王金英的儿子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死亡。在咨询了许多律师之后,王金英认定这是一起“双赔”案件,便到检察院要求抗诉。黄东林认真仔细研究了案情,并征询了上级检察机关的意见,最后认为,无法认定王金英的儿子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此案不能获得双份赔偿。 然而,痛失爱子的王金英根本听不进去这些。在民行科办公室,她声泪俱下地哭诉着:“我们老两口今年都60了,就这么一个儿子,刚结婚就遇上这个事,现在儿媳也改嫁了,这让我们今后可怎么活啊!”听着这些,黄东林心里一阵阵地酸楚,然而,同情归同情,法律能做的也只能是让肇事司机赔偿。 为了避免王金英精神再受刺激,每次她来的时候,黄东林都陪着她说话,家长里短,耐心开导,一说就是一上午,像对待自己亲人一般。“老王啊,我劝你还是拿得到的这份钱给自己和老伴买份保险吧,将来老了也好有个保障,别为了打官司的事把这份钱也耗费光了,你说是不是啊?”黄东林总是语重心长地这样说。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不知道费了多少唇舌,王金英终于想通了,她明白黄东林是设身处地为她考虑,是真心为她好。如今,她已渐渐从失去儿子的阴影中走出来了,在她脸上已经能发现笑容了。 在黄东林的办公室里经常会见到一些老面孔,他们都是之前来申诉的人,这些人有的是来咨询的,有的是介绍别人来申诉的。他们当中有些人当初的申诉请求并没有得到检察机关的支持,但他们还是相信黄东林。年逾花甲的刘云翠告诉记者说:“俺们这儿的人在遇到法律问题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就会想到黄检察官,他会真心实意地帮俺们出主意,俺们都很信任他。”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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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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