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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建立涉诉执行救助金 已救助8户特困
发布时间:2012-07-05 09:57:57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成琼)   笔者日前从重庆市荣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获悉,该局利用荣昌县今年设立的涉法涉诉执行救助专项基金,救助了8户基本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众,共计发放救济金10万余元。

  今年3月,荣昌县在县委、县委政法委的支持下,制定了《荣昌县司法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在司法救助基金范围内,建立了专项执行救助基金,用以缓解执行压力,消除不稳定因素,进一步推进“无执行积案先进单位” 创建活动,助推“平安荣昌”建设。

  据了解,该专项执行救助基金来源以县财政拨款为主,其他来源为辅。县财政每年予以专项拨款,执行案件执行兑现后收回的执行救助金和相关的社会捐赠也列入其中。制定了专门的《执行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基金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分工、适用范围、救助原则、申请审批程序、监督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基金被规范、合理地发放。当需要使用该救助基金时,法院还要到申请人家里及其所在社区进行实地调查访问,核实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并结合具体的案情决定是否救助以及救助的金额。

  为保证该救助基金发挥实效,法院始终将救助宣传工作贯穿于审执环节全过程,全方位告知需要救助的当事人申请救助的方式,并在发放救助金时,邀请当地政府和媒体共同参与,扩大执行救助基金的知晓率。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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