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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法院走“群众路线”提高审判质量
发布时间:2012-07-04 11:58:1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唐玉香)   广西兴安县人民法院结合办案的实践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和谐。

   “站在群众的角度说话”。兴安县法院在办案过程中注意将法律语言与深厚的地方文化底蕴相结合,“站在群众的角度说话”,采用老百姓最容易接受的乡言乡语、最看得懂的表达方式、最亲和的说话态度把法律条文释透、把道理讲清辩明,使得案件当事人易于接受,心悦诚服。

  “巡回审判到群众家门口”。基层法院在办案过程中普遍会遇到这样的困境,一是法院找人难,不管是去送文书,还是去了解案情、执行等等,经常会面临驱车几十公里还找不到人的现象;二是当事人进法院难,这里的难并不是法院门槛高,而是交通不便,尤其是在农村和山区县。这就会导致一是法院的案子得不到及时处理,二是群众中的矛盾得不到及时疏导。兴安法院基于此,法官定期分赴全县的边远山村,进行巡回审判,以促膝谈心的方式把纠纷就地解决,化解在群众的家门口。

  用“以群众的眼光”制定奖惩措施鼓励干警为民做实事。兴安县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在出台绩效考评办法中也不忘联系群众,将案件的服判息诉、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纳入绩效考评办法中,量化指标,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规定加分、减分情形,并与办案奖励、评先评优挂钩,作为晋职晋级依据。今年以来,兴安县法院的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阳光司法进一步被推进。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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