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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中院出台措施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12-07-04 10:31: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玉杰)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工作来抓,不断探索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适时实施四项措施,把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组建维权合议庭。对涉及残疾人权益的案件组成专门的刑事和民事两个合议庭,由政治性强、业务精、素质高、资历深、经验丰富能胜任做残疾人维权工作所需要的法学水平及理论政策水评的法官担任审理工作。吸纳了6名高素质的残联、教育工作者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邀请了5名省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并把开展教育引导、说服解释工作贯穿案件始终,增强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的公信度。 加大教育宣传力度。成立普法领导小组,采取到学校、入社区、进厂矿企业,定期宣传残疾人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单、开辟宣传栏,教育广大残疾人牢固树立维权意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残疾人维权案例,开展案例评析、以案说法等活动,解答残疾人所提法律问题。 严惩刑事犯罪。将严厉打击严重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当、宽严相济等原则。重点打击拐骗未成年残疾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故意伤害、杀害、非法拘禁未成年残疾人,教唆未成年残疾人犯罪、向未成年残疾人传授犯罪方法等犯罪等违法行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开通涉残疾人维权案件的“绿色通道”,把涉及残疾人切身权益的案件作无条件立案范畴。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涉及残疾人权益案件当日立案,当日移送审判庭进入审判程序。印制“诉讼必知”等宣传册,做好残疾人当事人诉讼指导工作。对文化程度不高、对相关法律了解不够的来访残疾人热情接待,及时提供相关的法律信息。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免除残疾人申请人的担保义务,迅速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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