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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法院健全“三前一后”司法便民服务机制
发布时间:2012-07-02 15:38:16


     光明网讯(通讯员 曾昭辉)   今年以来,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为增强法官服务意识,让当事人打明白官司,使胜败双方皆心服,积极开展“三前一后”便民服务,受到辖区群众好评。

  诉前告知诉讼风险。对每一位来办理立案手续或应诉的当事人发给并讲解《诉讼指南》,真正履行“告知义务”,让当事人树立诉讼风险意识,打个明白官司,确保其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从而达到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目的。

  庭前宣讲相关法规。在开庭之前,主审法官一般都留有一定时间给当事人及旁听群众宣讲相关法规,让当事人提前了解与案件有关的法律及诉讼知识,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及促成当事人调解或和解,同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判前有针对性说理。在判决宣告之前,就判决如何确认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及法官自由裁量等向当事人做详尽讲解,认真履行释明义务,让当事人充分了解裁判过程,避免“暗箱操作”,增强裁判透明度,提高服判息诉率。

  判后释疑息诉。坚持结合案情、根据法理,在判决后向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作详细具体的解释,特别是对裁判中有关程序适用、证据认定、裁判理由等当事人存在疑惑的问题,针对性地进行解答,耐心细致、不厌其烦,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清楚,从心里接纳法院裁判,最大限度地减少缠诉、无休止上访及暴力对抗执行等不和谐因素产生,促进社会稳定。

  今年1-6月,该院共处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00余人次,开展释法答疑工作450余次,解决信访问题200余起。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妥善化解了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8件。该院上诉抗诉率为2.44%,申诉上访率为0.09%、执行信访率为0.02%,均为全市各基层法院最低。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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