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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岁老翁因宅基地纠纷持铁锨伤人
发布时间:2012-07-02 15:15:0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欣广 谢廷选)
古稀老人更应懂得与人和谐相处之道,却因宅基地纠纷,持铁锨将他人打成轻伤。近日,河南西平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吕国兴拘役四个月。
吕国兴,男,1940年4月8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2012年2月17日上午,吕国兴翻建房屋,邻居吕某认为吕国兴建房占用公共道路,妨碍其通行,与吕国兴发生争执,吕国兴失手用铁锹将吕某打伤。经鉴定,吕某的损伤属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吕国兴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的事实清楚,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吕国兴案发后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在量刑时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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