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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阳法院党员法官在执行一线为党旗增辉
发布时间:2012-06-29 10:50:00
光明网讯(通讯员 文勇)
元月以来,奋战在基层法院的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党员法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坚持司法为民,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执行绩效指标,取得较好的效果。
截至6月20日,该院共收执行案件101件,执行标的172.7479万元,结案101件,结案率、实际标的到位率、执行审限率,案件信息录入率、录入准确率均达到100%。其中执行和解99件,占结案98.02%。此外,完成省级以上调研信息用稿78篇,其中调研论文3篇,案例分析3篇,超额完成全年调研信息任务,为党旗增添光彩。 上半年,该院执行局共有7名执行人员,其中党员6名,占85.71%,老法官、老党员4名,占66.67%。党支部在该院党组的直接领导下,针对执行案件具体情况,认真总结去年执行工作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探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其对策,研究执行工作的具体措施。尤其在2011年执行工作获百色市法院系统执行绩效指标完成一等奖的基础上,戒骄戒躁,起早贪黑,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使执行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执行人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团结互助,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想,齐心协力,努力攻克各类执行案件。党支部书记梁园堂以身作则,起早贪黑,带领支部党员下乡巡回办案,该局上半年执行结案的101件案中,其本就带头主办59件;老党员陆志新老当益壮,不减当年勇,坚持站好最后一班岗,马不停蹄直至5月下旬退休的前一天仍坚持下乡办案。 由于党员执行法官真诚为民,廉洁自律,秉公办案,创先争优,努力完成执行案件各项指标,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被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连续两年获百色市法院系统执行绩效指标完成一等奖。三十多年无一人违法违纪行为,受到上级法院领导的好评。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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