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男子因领里纠纷“持砖拍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2-06-27 16:18: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蒋攀)
只因砌围墙,导致双方互殴,被告人彭忠清持砖打伤被害人彭恩阳的头部,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代价。近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彭忠清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2012年1月27日9时许,被害人彭恩阳的舅子王爱文,到外甥彭日来家拜年时,主张彭送清在砌墙会堵住彭日来家出路,惹起邻里之间的冲突,导致彭日来家族和彭送清家族多人互殴。被告人彭忠清受到对方彭恩阳拉扯,持砖块在彭恩阳头顶砸了一下。彭恩阳头顶出现4.9厘米、2.5厘米头皮裂伤,家人先将其送村诊所,后将其送到县人民医院缝针。1月28日彭恩阳经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以头皮钝器创口长度达7.4厘米,评定轻伤乙级,医疗费在2000元以内酌定。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彭忠清向被害人彭恩阳赔偿人民币9000元,彭恩阳建议对彭忠清宽大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忠清在双方互殴过程中,用砖头击打对方头部致轻伤乙级,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该案系民间领里纠纷引起,被告人积极配合调解,被害人亦建议对被告人宽大处理。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