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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化解千千结
——记广西法院“办案标兵”韦乔山
作者:黄艳媚   发布时间:2012-06-19 15:52:34


    提及个人避而不谈,一笑而过,谈起案件头头是道,如数家珍。这就是最近被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1年度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的天峨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韦乔山的真实写照。

  从村民办教师到中心法庭书记员、审判员、更新法庭副庭长、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屈指数来,现年47岁的韦乔山从事民事审判事业已有23个年头,他为审判事业奉献出无悔的青春。

  解开心结息纷争

  韦乔山倡导调解结案方式,既解开事结、法结,又解开心结、情结,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办案中,他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将调解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三个阶段,运用冷却调解、换位思考调解等调解方法,将情、理、法相互交融,把调解艺术发挥得淋漓尽致,化解了大量的民事纠纷。2010年,原告兰某与被告韩某、韦某因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一案诉至法院,因涉及天峨高中的建设,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接手案子的韦乔山敏锐地意识到案件的重要性,他立即组织涉案双方进行和风细雨般的调解。在韦乔山的主持下,几天后涉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按时履行,握手言欢,为天峨高中的建设排除了障碍;2011年,韦乔山接手棘手的汉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84件系列案,此案当事人众多,各执已见,审理陷入僵局。韦乔山毫不气馁,采取各个击破的办法,不断晓之以理,释之以法,最后全部调解结案。据统计,2009年以来,韦乔山共办理民商事案件231件。特别是2011年以来主办案件118件,参与办案34件,共计152件,已全部审结,结案率达100%。

  钻研业务强能力

  审判工作是一项集技巧性、规范性、严肃性于一体的工作,要求法官精通业务,法律知识过硬。为了掌握审判业务,韦乔山参加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学习,并结合审判实践钻研业务知识,研读最高人民法院专家的法学专著和《中国审判》、《广西审判》、《人民法院报》等报刊杂志,并认真做笔记、写心得,“贪婪”地汲取各级法院审判理论实践的精华,融入自己审判业务中。如今,他的法学理论基础较为扎实,审判工作也得心应手,判决书说理充分,阐述得当,判决准确,审判质量和效率都较高。2011年他判决的138件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高达100%。

  司法廉洁不动摇

  “作为一名法官,要取信于民,立足社会,最重要的是长期坚持一尘不染,清正廉洁。”韦乔山常常这样说,也这样做。2011年6月,韦乔山主办原告张某与被告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借款金额巨大,被告胡某逾期拖欠不还,张某持有的借条已破损不堪,字迹模糊,成讼后胡某虽自知理亏,但看到张某借条字迹不清的情况,为了达到赖账的目的,遂请好友联系到韦乔山,说要请他吃饭,意欲网开一面。韦乔山拒绝赴宴并批评教育胡某说客,他坚持公正调结此案,胡某也按调解协议履行了还款义务。

  韦乔山突出的表现深得同事的信赖与组织的赏识。2009年以来,韦乔山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评为优秀,三次评为单位先进个人,最近被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1年度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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