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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为民就是要把人心维护好
作者: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 何文平   发布时间:2012-08-30 16:41:28


    “把人心维护好”是一种通俗且实际的说法。过去、现在、将来,我们的一切都是人民赋予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们的权力来自人民,只能服务于民。作为人民法官要以对待自己亲人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方式、一样的态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树立平民意识、甘当为民法官,全心全意“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基层法院的法官就更要自觉“想为、能为、真为”,把“为”的举措具体化,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真正做到情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

    (一)将便民诉讼落到实处。为适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要坚持“多一分温暖,少一些冷漠;多一分理解,少一些责备;多一分耐心,少一些浮躁;多一分同情,少一些敌对”的服务民生新标准,每名法官都要公正高效办案,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司法人文关怀。便民诉讼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做的工作很多,但从当下基层法院的总体发展情况来看,在建立健全巡回审判、简易审理、司法救济救助、诉讼联络员和联络点、人民陪审员、信访接谈、诉中听证等“七项制度”的同时,要着重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建立“一站式”立案窗口。从递交诉状、立案审查、受理登记到诉讼费预交、司法救助等各个环节,均可由窗口一站式办理。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引进银行POS机刷卡缴费。二是开通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对三农、劳动报酬、三费等涉及弱势群众的案件和其他民生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不仅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还要提供全程法律帮助。如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窗口,提供咨询服务;为不识字的群众提供口头起诉,办理口头立案;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司法救助,办理减、缓、免交诉讼费手续,等等。三是加强便民诉讼设施建设。在立案大厅设置独立的立案区、信访区,设立导诉台、触摸屏、候访群众休息区,设立书写台、文印室,为来访群众提供饮水、公共电话、书写用笔、老花镜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引进二代身份证读卡器,群众携带二代身份证到法院立案接待大厅办事,在安检登记、立案登记、案件查询等多方面,只要用身份证刷卡即可完成相关手续,方便又快捷。

    (二)将司法礼仪养成习惯。法庭就像一个剧场,法官是当然的主角。对法律的虔诚是剧场保持肃穆的前提,对法官的信任则是票房的保证。可见,倘若法官没有优良的品行、严谨的作风和扎实的专业功底,即使坐上了主角的位置,也很难令人信服,给人更多的感觉恐怕应该是飘浮、忸怩、游移、做作,甚至是专横。可以说,法官外在形象的文明、内在道德的高尚和司法技能的娴熟,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缺一不可。从某种意义上讲,司法礼仪就是公平与正义, 司法礼仪是法官的生命! 笔者认为,基于上述认识,法官应将司法礼仪规范融入身心,成为一种心理和行为习惯。遵守司法礼仪,法官要做到仪表端庄、谨言慎行;言谈谦和、语言规范;威而不怒、严而不粗。更高层次的司法礼仪,则不但要有“淡泊明志、宁静致远”、“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的境界,更重要的是,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渊博的法律知识和深厚的人文素养。

    (三)将案结事了提上要位。案结事了是和谐社会语境下司法工作的必然追求。如何实现案件事了?笔者认为,第一,“案结事了”重在调解。首先,要将诉讼调解贯穿诉讼全程及各审判领域,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防止违法调解。同时,积极探索庭前调解新机制,不断畅通诉讼调解与非诉调解形式的对接渠道,深入研究调解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新模式,逐步确立“主体多元化、实施全程化、手段艺术化、管理规范化”的全新纠纷调解模式;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绩效考评制度。鼓励优质调解,防止发生久调不立、久调不判、久调不执等现象,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第二,“案结事了”重在说理。说理同样要贯穿审执工作始终,具体要在证据的质证、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以及在执行过程中充分阐明理由和依据,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第三,“案结事了”重在态度。这里的“态度”,更大的层面上是指法官的行事作风要让当事人信服。这就要求法官要有五心,即公心、耐心、诚心、信心、恒心,用高尚的人品、无暇的程序和精湛的业务,消除当事人的疑虑,使其自觉接受法律的约束和法院的裁决。

    (四)将社区服务做到深入。社区法律服务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责任和义务。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做好社区服务要全面发动广大法院工作人员,包括法院领导、审判执行法官、书记员、法官助理以及司法行政人员等,坚持做到“七进”,实现“诉讼零距离”:一是预约立案进社区;二是调解开庭进社区;三、司法宣传进社区;四是院长接访进社区;五是业务指导进社区;六是社会矫正进社区;七是调查研究进社区。同时,可以借鉴部分基层法院的做法,逐步推进实现社区服务“网格化”全覆盖,将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实效化。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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