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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公执法 一心为民
——记黑龙江杜尔伯特县法院一心法庭庭长刘艳宏先进事迹
作者:孙玉虹 高虹   发布时间:2012-08-27 09:24:36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91周年之际,中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对全省法院系统5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50名优秀党员干警进行了通报表彰。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心人民法庭庭长刘艳宏同志荣获优秀党员干警称号。这不仅是她个人的荣誉,也是全院干警的光荣。

  自2005年4月以来,刘艳宏同志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为基准,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一直坚守在人民法庭这块前沿阵地上。不论是当审判员还是任庭长,始终勇于克服困难,爱岗敬业,秉公执法,一心为民,团结和带领全庭同志争先创优,发挥了一面旗帜的引领作用,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特别是在她任庭长的3年里,一心人民法庭被县委政法委评为全县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她本人被评为全县优秀政法工作者,被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三等功一次,为一心人民法庭增添了新风采。

    “党把我放在哪,我就在哪发光”  

    2005年4月初,经县委同意,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刘艳宏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副科级),被院党组派往胡吉吐莫人民法庭工作。了解基层法庭工作的人知道,法庭远离县城,工作、生活条件比县法院差,且人生地不熟;一个星期都不一定回趟家(家在县城),辖区面积大、案件数量多,几乎天天在乡下奔波;丈夫、孩子、公婆谁也照顾不了,对一名近40岁的女法官来说,要比男法官承受更多的压力。为此,刘艳宏的好姐妹及几个高中同学都劝过她:快找人和院领导说说,别在下边干了,遭那个罪干啥……。对这种“热心”关注,刘艳宏只是表示谢意,常讲的一句话是:谁让我是党的人呢,党把我放在哪,我就在哪发光。

  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面对不远百里来法庭咨询、立案、候审或信访的当事人,她充分利用在立案庭工作时积累下的经验: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热水暖身,一支钢笔记录,一句“您慢走”相送。用自己的认真和热忱,消除了群众心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老印象。

  面对庭审中难以确认的法律事实和当事人难以提供的证据,她带领书记员入农户、进田间地头或找村屯干部,一定弄清案件的真实情况,一次不行就两次、三次。直到明白为止。尤其是对离婚诉讼中常见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上,绝不草率,赢得了不少当事人的认可:要不是刘庭长当年苦口婆心相劝,我这个家早就散了。

  面对事业和家庭双重需要的矛盾,她毅然选择了前者。电话中接受采访、正在大学读三年级的张溪湲是刘艳宏的唯一女儿,她这样回忆妈妈:记得是我上初中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去乡下法庭上班,十天半个月能回来一次,家里的事啥也指不上她,整个家务都是我奶奶、爷爷管。在我参加中考、高考的关键几天,她也没能抽时间陪着我,只是在电话中鼓励我:乖女儿,妈太忙了,你自己考去吧,你行、肯定行……。有时我感冒发烧了,只能一个人去附近卫生所打点滴。学校通知开家长会,不是我姑姑去就是爸爸去,她一次都没去成。在高中毕业座谈会上,我的班主任徐老师说,溪湲同学,我们就要分手了,我最大的遗憾是三年里没见过你妈妈一面,听说她是一个要强的法官。

  这些年,我和妈妈是聚少离多,她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法庭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咱家的事再大也是小事。所以,我也逐步懂得了以事业为重,别让妈妈失望。

  “不能让申请执行人对法律失去信任”

  作为人民法庭,案件不但要自己审,还要自己去执行。刘艳宏常对庭里的同志讲:我在法庭工作多年了,深知群众打个官司不容易,案子审完了只是开个花,执行完了才算结出果。只有这样,才能让申请执行人和更多的群众对法律增强信任。

    针对“执行难”的困扰,她和其他法官总结出八种执行方法,大大提升了执行效率。一是开展凌晨行动。找到被执行人的几率高;二是请说情人担保。确保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三是请有关领导协调。主要请村、乡(镇)领导出面,督促被执行人及时清偿给付;四是抓住主要矛盾。当一起案件有多名被执行人时,要力促有影响的被执行人先履行义务,产生带头作用;五是举报与申报并重。既要求申请人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也要求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便于采取强制措施;六是悬赏执行。对提供有价值线索,促成案件执结的,视程度予以奖励;七是设置知情人。使执行法官及时、准确掌握被执行人活动规律及偿付能力;八是开庭执行。促进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案结事了。克尔台乡官尔屯村农民包强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被执行人,他承认借款事实,也承认有偿还能力,就是以种种理由拒绝给付义务,且态度蛮横。被司法拘留后,他承认了错误,偿还了近万元欠款。

  2011年11月17日至24日,刘艳宏组织全庭开展了一次“执行会战”。她不顾天寒路滑,坚持和男同志一样早出晚归,靠前指挥,以心到、眼到、腿到、口到、手到的言传身教,激励克难攻坚积极性,七天执结十起现案,标的额达8.34万元,受到院领导称赞。

  2011年,一心人民法庭受理执行案件85起,执结83起,执结率为97.6%,执结标的额为137.087万元,以实际行动向辖区各族群众诠释了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敬业精神。

  “咱们仨党员谁都不能落后”

    刘艳宏和审判员刘波、书记员韩奇男是一心人民法庭的三名共产党员,刘艳宏任党支部书记。

  “她在支部会上,对自己、对刘波和我分别提出了奋斗目标和希望,但常在耳边回响的‘咱们仨党员谁都不能落后’这句话尤为激励人”。到法庭工作一年,硕士研究生毕业的韩奇男颇有感触地说。

  “艳宏庭长在抓‘一岗双责’上不含糊,她倡导的‘六比’,即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比作风、比修养、比形象,以及‘四评’(党员自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组织讲评)活动,使我们仨党员比着干。有个劲头。”从事多年法庭工作的审判员刘波深有体会地说。

  对如何当好党员法官,刘艳宏的体会主要是过好“三关”。即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

  过好权力关。她怀着对人民忠诚、对法律和职业忠诚的情感,用当庭长的三年经历,向党组织交上了优秀答卷。年平均审理案件过百起,阅批法律文书400份以上,没出现一起冤假错案,没有一起因处理不当引发涉诉上访的,是院内外公认的“准秤”庭长。

  过好金钱关。她常说:“君子爱财,必须取之正道”。对于一些当事人不知出于什么目的的请客、送礼,她的办法是一律婉言谢绝。遇到难缠、一时说不通的,最后一招是:你们要是硬送,逼我犯错误,我只好如数上缴纪检部门,作为财政预算外收入,算你们为国家做点贡献。到这个份上,送礼的也就只好收场了。

   过好人情关。她和庭里同志讲: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法官也是人,生活在现实社会中,随时随地面对人情的考验,关键是在人情面前不能失去原则和立场。

  今年春,新店林场一青年开着一辆装满树枝超宽的四轮车,行驶在“泰一”公路上,将同方向一位老太太赶的毛驴车刮住,老太太摔到地上,致头骨损伤,为九级伤残。此案起诉到一心人民法庭后,刘艳宏的高中同学吴风(大庆市某公司经理)先是打电话,后又亲自找她面谈,不但要请吃饭,还答应事成之后给庭里一些赞助。要求只有一个:就是在断案时尽量为他的妻侄减轻点责任,少赔点钱。对此,刘艳宏没有动心,她认真核实证据,严肃庭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这位青年被告负全责,赔偿老太太4.4万元。判决书送达后,吴风和被告不太理解,后经多处咨询以及她耐心的辨法析理,被告表示服判不上诉。

    近几年,因秉公执法,刘艳宏在具体案件处理上,得罪过同事,拒绝过同学,放弃过朋友,伤害过亲情,唯独没有亏待过有理的当事人。有人问她,你这样做后不后悔?回答是:只要我在审判岗位上一天,还会这样做下去。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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