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一少年入户盗窃并食宿两天被抓
发布时间:2012-05-31 14:45:25


     光明网讯(通讯员 蒋攀)   未成年人许某爬入他人房内行窃,发现家中没人,竟在房内食宿两天,终被回家的房主抓获。今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许某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许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伍佰元。

    2012年3月8日晚10时许,被告人许某在鄱阳县凰岗镇柏术村游荡时,发现路边的一栋楼房无人在家,遂爬上二楼从二楼后窗爬进房内,找到一件绿色外套和一双白色球鞋并穿在自己身上,从柜子里找到一条普通金圣香烟及一包吉品金圣香烟放在电视机旁,并在该楼房内食宿两天,3月10日被害人徐某回家时发现了许某,被告人许某拿起放在电视机旁的香烟欲逃离但被徐某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其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许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盗窃未得逞,系未遂,应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从轻处罚。被告人许某自侦阶段既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但不具有自动投案或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故不构成自首。遂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