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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伪造印章授权以设车票预订点骗倒28人
发布时间:2012-05-25 14:51: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宋海灵)   伪造安徽上铁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怀远第二营业部的授权委托书和合作协议书,加盖私刻该营业部公章,以授权他人在该县各乡镇设立火车票预订点为名,与被害人签订合作协议书,骗取28名被害人风险担保金94546元。日前,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万有宝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60000元。

    被告人万有宝在2009年5月25日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怀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0年5月,安徽上铁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成立怀远第二营业部,任命吴子成为该经营部负责人。被告人万有宝得知这一信息后,找到吴子成,要求与怀远第二经营部合作,并为此注册成立了怀远县速达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达快递公司”),万有宝任法定代表人。2010年7月9日,安徽上铁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与速达快递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速达快递公司为怀远第二营业部提供经营场所、协助办理工商登记及安全保卫等事务。2010年5月份至2011年3月份,被告人万有宝假冒怀远第二营业部的名义,伪造怀远第二营业部的授权委托书和合作协议书,加盖私刻的怀远第二营业部公章,以授权在本县各乡镇设立火车票预订点为名,与被害人汤兆广等人签订合作协议书,要求被害人交纳风险担保金,并承诺合同终止即退还风险担保金,骗取被害人汤兆广等28人每人风险担保金,共计94546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万有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公民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万有宝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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