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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前科男子借办班猥亵儿童再遭判
发布时间:2012-05-22 13:59:39


     光明网讯(通讯员 赵其明 汪国振)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刘贵良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经查明,被告人刘贵良自2006年8月至2011年7月以来,利用开代管班之机,先后多次对被害人郑某某(2000年出生)、韩某(2002年出生)、刘某某(2000年出生)、郑某(2000年出生)、白某(1999年出生)、戚某某(1999年出生)、罗某(2000年出生)实施抠摸下体等猥亵行为。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在受理此案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贵良利用开代管班照料学生学习生活之机,在长达几年的时间内,多次对多名儿童实施猥亵行为,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刘贵良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刘贵良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故做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许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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