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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强化上海三级法院功能重新定位后高院的审判指导职能,促进高、中院与基层法院之间的信息交流,进一步推进同类案件执法统一,上海高院近日召开第二次高、中院金融审判联席会议。
此次会议研讨主要集中于当前典当纠纷案件审理中的几个亟待统一法律适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与会人员就当物未办理质押或者抵押登记手续情况下典当双方法律关系如何确定、典当行预扣综合费如何处理、典当行收取过高逾期费的标准认定与逾期费调整、当期届满后的综合费收取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研讨,并就上述疑难问题的审理达成了一致处理意见。会上,相关法院还就最近金融商事纠纷案件审理中所发现的新动态作了通报。
上海高院副院长盛勇强对金融审判联席会议在促进类案执法中所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了肯定。他指出,当前我国经济总体上走势平稳,但也陆续出现了资金连断裂等情况,说明融资平台的风险尚未完全解除。为此,金融审判工作要高度重视金融系统性风险的规制与防范,对潜在的金融风险要及时通报,妥善处理,为十八大的顺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氛围。
盛勇强表示,目前我国金融改革力度较大,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程中的金融创新不断推进,金融领域不断扩大,上海法院既要做到支持金融创新,如信用卡的分期付款、小额贷款的担保公司费用收取等问题,又要构建合法、合规的市场交易秩序,同时还要兼顾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上海三级法院要加强沟通,妥善应对,这也是金融审判精品战略的一项重要抓手。要进一步打造指导性案例和公报案例,提升上海金融审判的公信力,从而推动上海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