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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法院“三措施”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
发布时间:2012-05-10 16:20:53


     光明网讯(通讯员 罗彩萍)   今年以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把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作为深入推进阳光司法的一项重要指标,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1月至4月,实现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100%,且在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中,调解率、服判息诉率均大幅度提高,大大提高了法院公信力。

    一是定制度严管理。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陪审工作,该院结合审判实践重新修订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对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的范围、日常管理机构和管理规程等均作了详尽规定,并将人民陪审员的管理纳入全院目标考评,对人民陪审员包括陪审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审判作风和参加培训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是重措施提能力。提高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能力至关重要,该院注重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向人民陪审员赠送法律、法规和有关人民陪审的书籍;参与陪审案件前积极向人民陪审员介绍案情,让人民陪审员了解案件的审理程序和审理中可能遇到的难题,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保持主办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的互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审理案件能力。

    三是建数据巧利用。为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该院建立了人民陪审员信息库,专门记录人民陪审员的职业背景、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并根据人民陪审员的不同特长妥善安排陪审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知民情解民意、善于以群众熟悉易懂的语言解读法律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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