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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妈妈”价值观
作者:陈默   发布时间:2012-03-17 15:47:37


    詹红荔是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是万千法官中的普通一员,在法院工作27年,从事少年审判工作9年,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带着强烈的爱心和责任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探索总结出一套符合少年审判规律的工作方法,教育、感化、挽救了一批又一批失足少年,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社会矛盾,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被失足少年尊称为“法官妈妈”!

    詹红荔的事迹深深地感动着我!在心灵深受震撼的同时,我直观的领会了她那高尚的价值观。

    公正司法是詹红荔的坚定追求。詹红荔始终怀揣着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追求,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少年审判工作的始终。她掷地有声承诺“一个共产党员,不论分内分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不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一个“义无反顾”,一个“责无旁贷”全面反映出她坚定的追求。公正司法是人民法官的生命和灵魂,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司法公正。司法的价值在于正义与秩序,而其价值的实现需要通过法官的公正执法来实现。詹红荔以自己的切实行动践行司法公正,她审结的近500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1140多人,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她认为“只要公正,就能赢得当事人的信服。”并始终将当事人的信服作为检验司法公正的重要依据,她做到了,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为民司法是詹红荔的崇高职业精神。报告中随处闪现她那崇高的职业精神之光,“只要真诚,就能唤醒当事人的理智;只要用心,就能找到化解矛盾的办法;只要公正,就能赢得当事人的信服。一个个失足少年回归社会,成为自食其力的人,学会了爱自己、爱家人、爱我们社会大家庭,这就是我工作的最大安慰。”的确,少年犯罪案件牵动着的不是一个家庭,而是几代人,甚至是一个社会群体。身为少年庭的法官,她总是要求自己在细节上多想一点,在审理中多走一步,在法庭外多做一些。她办案的过程总能告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当事人双方坦诚相见。“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化解一个矛盾就是增添一份和谐;少年审判工作的目的,不是惩罚,是要教育帮助那些犯错的孩子醒悟,真诚悔过,重新回归社会。”詹红荔被称为“法官妈妈”,体现了她坚持以人为本为民司法的理念,对人民群众和社会的责任。

    法中有爱是詹红荔的优秀品格。詹红荔始终牢记家庭安则社会安、少年强则国家强的信念,用浓浓的大爱,温暖一个又一个破碎的家庭;用铮铮的铁骨柔肠,默默地驻守着民族的希望和未来。她深刻的认识到,失足少年往往缺少爱,不懂得爱,对这些孩子,扶着他们走一段,就会好起来。她对每个失足少年都不离不弃、悉心关照,不断通过爱与温暖感化教育失足少年,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感恩社会。她把“一个个失足少年回归社会,成为自食其力的人,学会了爱自己、爱家人、爱社会”当成工作的最大安慰。法中有爱,法中有情,这正是一个普通人民法官的浓浓大爱,浓郁而芬芳。

    作为人民法官的一员,通过对照詹红荔同志的平凡而感人的事迹,我们是否感到惭愧,惭愧于在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创新司法和能动司法上存在的很大差距,惭愧于不知不觉中对平凡的审判工作已经厌倦?惭愧于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日渐淡薄?惭愧于“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实践的肤浅?我想,詹红荔的事迹,振聋发聩,醍醐灌顶,就像冬日的阳光、绽放的百合,将激励我们加强修养,提升素质,公正司法。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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