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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财“梁上经营” 被抓获罚款领刑
发布时间:2012-04-17 14:14:39
光明网讯(通讯员 翟玉华 钟倩)
为发财致富做梁上君子,终究不是正道,到头来非但“好梦”落空,还要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永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窃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010年至2011年9月间,被告人徐某到永城市陈集镇练楼村、韩松园村,乘夜深人静之机,以房门没有锁好的住户为目标,盗窃作案多起。涉案物品数额共计35000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室盗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孟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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