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港北区法院:关注网民舆论 化为执行动力
发布时间:2012-04-16 15:32:48


     光明网讯(通讯员 廖黎明 陈韵妃)   近年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为全面推进“司法为民”、“阳光执行”的执行工作新局面,广开言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该院领导要求每一位执行干警高度重视网络媒体针对该院执行案件所发表的各种言论。执行局确定专人定期对一些有影响力的大中型网站的社会论坛、法律救助论坛如“天涯社区”、红豆社区”、“ 贵港论坛”等网站进行浏览或搜索,一旦发现有涉及当事人对该院执行工作或具体个案发表质疑、怨骂或改进意见的,必须下载并呈报局领导审阅。局领导通过审阅这些来自网络的“扔砖”式信息,就会调阅所涉及的案件材料,与案件承办法官了解案件执行进程、存在的问题,分析“怨骂”网文中所提出的疑点及不满之所在,并制定下一步的执行措施,穷尽执行措施以实际解决网民所提出的问题。

    例如,去年9月,有网民在红豆社区的贵港论坛发表了题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让我发了一笔‘数字’财”的帖子,反映了自己的一件借贷案件执行了多年未得兑现分文,执行法官答复说找不到被执行人,其实“被执行人一直在覃塘,潇洒得很,做金矿发了财,完全有能力偿还债务”。该帖子无奈、戏谑地说:“如果再执行不了,照计算,至今本人应得本息这个数字就大了,可以说是发了一笔财了,但可惜只是数字,如果法院能把这合法的数字变成现实就好了”。

    执行局领导阅后,十分重视,当即与承办法官了解案件执行的具体情况,并就此案后续执行措施进行了研究分析,要求承办法官立即办理,并做好与当事人的沟通与解释工作。同时,负责干警还通过跟贴,认真进行法律解释,与该当事人交流。

    经与当事人联系,查明了被执行人在覃塘区覃塘镇有一宗房产。执行法官立即采取了查封措施。被执行人在房产被查封后,慑于法律威严,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协调履行义务事宜,最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网络媒体特别是各种网上论坛已经成为一个“个人编发、公众阅听、大众评论、集体交流”的舆论广场。港北法院认识到,对网上所反映的信息需要清醒的头脑和理智的判断,要敢于面对、善于倾听、真诚回应,要有闻过则喜的勇气和胸怀,并且更需要以实际行动来“回复”当事人的正当诉求,学会在怨骂中体察民情,在戏谑中分析执行可能条件,加大个案执行力度,在网民监督下做好工作。



责任编辑: 王丹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