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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法院:群众有问题可随时找院长反映
发布时间:2012-04-13 16:57:26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国勇)
“我们这里是基层法院,群众如确有情况向我反映,随时可以走进我的办公室。”这是江西省井冈山市法院院长陈井伟经常谈到的一句话,正是这种院长与群众“零距离”的接访机制,使得该院近5年来未出现一件涉诉重复上访问题。
为了加强与当事人之间的的沟通,该院院长办公室的大门随时向来访者打开。同时,院班子成员还经常深入基层、下访群众,使许多矛盾和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此外,该院还在该院网站上开通了“院长信箱”,让当事人的来信来访搭上“直通车”,既方便群众的来信来访,又使得院领导能及时了解情况、掌握该院案件审执结情况,及时化解矛盾和消除隐患。 该院为杜绝在信访接待工作中搞应付、互相扯皮、推托等不良现象,从院长开始将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作为处理涉诉信访工作的立足点,采取了多项举措:完善了信访工作责任机制。实行包案责任制度,对上访案件承包到人,并限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在实际工作当中,该院通过立案信访窗口、院长接待日等多种形式主动了解并及时解决信访问题,做到防止矛盾扩大化。 院长批示,精减流程,做到工作程序规范。该院实行一般信访定期汇报,重点问题及时汇报,院长在信访接待中的问题能够办理的马上就办,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案效率。对信访接待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后,由监察室跟踪督办,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解决,防止院长批示的信访件在某个环节搁置滞留,对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 院领导牵头,挂案负责,做到解决上优先,协调上有力。该院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三个优先”,即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解决。在涉及井冈山重点工程项目以及旅游争议纠纷等具有相当社会影响的案件在诉讼资源上实行必要的倾斜。在案件的处理上院领导能出面进行协调,积极与市委、政府、政协、人大及各基层组织的协调沟通,力争形成社会合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确保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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