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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法院100万元司法救助基金纳入财政预算保民生
发布时间:2012-04-13 16:03:37
光明网(通讯员 吴凰行 李长春)
针对当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比较突出、刑事损害赔偿等法律制度尚不健全和部分民商事案件执行难的实际,江西省崇仁县从今年开始将100万元司法救助基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以保证符合救助条件的弱势群体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据了解,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政府于近日出台了《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司法救助专项基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纳入预算并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捐款,县财政每年拨付资金100万元用于县法院等政法部门司法救助。办法还对该资金的使用原则、救助对象、申请条件、审批程序、专款专用等做了明确的规定。 为使这项“民心工程”落到实处,崇仁县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了司法救助申请审批各个环节的节点控制,使司法救助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今后,只要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最高可申请获得3万元的救助款。 责任编辑: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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