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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高墙内的司法关怀
发布时间:2012-04-05 16:43:21
法官看守所内开庭。
光明网讯(通讯员 朱建锋 鲁建群)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被告人享有自己应有的诉讼权力,4月5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在市看守所进行了一场特殊的民事案件审理。
被告人张某与山阳区新城街道办事处郝杰社区居委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由于被告涉嫌其他犯罪被羁押于焦作市看守所。为了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焦作中院考虑到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和相关单位,将法庭搬到了看守所内,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在庭审过程中,张某充分行使了自己的诉讼权利,完整表达了自己的意见,法官们规范严谨的审判程序和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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