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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法院计生案件实现法律与社会相统一效果
发布时间:2012-03-26 16:36:4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高剑龙)
今年3月份,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庭集中执行了16件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案件,执结标的十五万余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集中清理的违法生育案件中呈现以下特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执行对象绝大多数是在农村,以偏远、贫穷的农户居多。申请执行的违生户态度蛮横,抗拒执行,计升部门久执不下,影响恶劣。部分被执行人为逃避缴纳社会抚养费,甚至远走他乡,或东躲西藏。外出人员无法查找,留守家中的女方因考虑婴、幼儿存在,强制执行措施的应用受限,造成案件执行停滞。 针对上述情况,该院行政庭首先加强对被执行人的法制宣传,耐心、细致的向被执行人宣传计生法律及违反计划生育的危害;宣传执行工作的有关法律规定,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其次是由点到面铺开,运用强制执行措施逐户攻破。就被执行人居住相对集中的地方,深入进行调查摸底,详细了解应征对象家庭基本情况。根据对象不同,采取不同征收方法。对有执行能力而互相观望的应征对象,限期缴纳,逾期不予缴纳的,依法采取查询、扣押被执行人财产,冻结银行账户等执行措施迫使其履行裁定义务。 在教育与制裁并重的执行方式下,使被执行的16户违法生育者受到法律的制裁,还有效的遏制逃避计生管理等违法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更取得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带动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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