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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法院扩大“简易审”开通群众快速维权通道
发布时间:2012-03-22 14:29:01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金龙)
“原来听人说没有一年半载,案子是判不下来,没想到我的案子一个月就判下来了,真是眼见为实,耳听为虚。”2012年3月21日,一起借款纠纷案件的原告刘某在接到江西省安福县法院的判决书后,连说了几遍没想到,并感谢办案法官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今年以来,安福县人民法院为了迅速快捷地解决群众矛盾纠纷,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迟来的公正,不断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实行快审快结,开通群众快速维权通道。 该院实行严格的繁简分流制度,明确了以简易程序作为审理案件的基本形式,以普通程序为例外,实现简易程序最大化适用。立案时只要不是群体性案件、复杂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均以简易程序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同时,该院还严格把好“简转普”程序关。对简易程序案件转换为普通程序审理从严掌握,正确界定案件复杂、疑难的标准,明确“简转普”的实质条件。严格控制“简转普”案件的数量,允许“简转普”的案件必须是简易程序开庭尚未闭庭的。对已走完了庭审程序,因面临审限紧迫无法及时完成裁判文书的制作,而要求转入普通程序的,则严格控制,不予批准,并限期结案。 为了保证简易审最大化适用,该院不断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对案件适用程序、审理进程实施网络全程管理监控,对适用简易程序即将超审限的案件提前20天亮黄牌,给予警示,对超审限的予以严罚,对快办案、办好案的给予奖励。规定案件归档时间为结案时间,审限从立案之日起算至案件归档之日止,促进案件快审快结。 据统计,截止3月20日,该院今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达95.6%,82%的案件在2个月内审结,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与上年同期相比缩短6天,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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