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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中院念好“三字经”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12-03-08 16:16:5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智全)   为切实化解“执行难”,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着眼长效机制建设,坚持挖掘潜力、彰显快速、改变方式的“挖、显、变”三字经工作思路,努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收到明显效果。2011年至今年2月底,共执结各类案件118件,兑现债权2.56亿元,实际执行率达91.4%,执行兑现率达91.3%,同比分别上升2.9和11.3个百分点,创历年新高。

    该院针对被执行人普遍存在的“逃债”侥幸心理,狠挖执行威慑机制潜力,综合运用罚款、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和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强制措施,形成全覆盖的执行威慑高压态势,迫使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及时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裁判义务,该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促使其随即兑现500万元借款本息。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该院健全执行快速反应机制,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对辖区法院的执行人员统一指挥、执行装备统一调配、执行工作统一协调,力促在最短的周期内将案件执结。2011年9月,在执行涉及城口县入城大道建设的23件房屋拆迁案中,该院从两级法院抽调司法警察60名,仅用一周时间便全部成功执结该系列案。同时,该院还建立了被执行财产线索共享机制,合力快速查找、控制被执行财产。在执行被执行人张某、李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中,该院获悉被执行人即将获取一笔补偿款的线索后,立即通知当地基层法院扣留这笔款项,切实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执行工作中出现的被执行人难找、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执行乏力等情况,该院积极改变执行工作方式,在构建全市中级法院执行协作机制的基础上,不断强化同国土、工商、金融、建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格局,促使执行工作由法院“单兵出击”变为社会各界联动参与的“集团冲锋”。如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其财产被多家法院查封。该院及时向重庆市城乡建委提出司法建议,限制其投标资格,给规避执行者戴上了“紧箍咒”。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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