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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法院面对面宣传杜绝“地沟油”犯罪
发布时间:2012-02-29 10:38:12


粮油店来了法制宣传员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邹旭)   自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以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采取送法上门、印发“明白纸”等形式,向生产、销售食用油的厂家、店主进行面对面宣传。图为该院干警在办案途中到一粮油销售处发放“明白纸”,并向店主详细宣讲《通知》规定。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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