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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规范化的三重价值与规范进路
作者:谢沐 发布时间:2012-02-28 15:15:20
量刑规范化是我国适应民众期待的一项重要司法改革项目。当前,量刑规范化正在全国法院系统如火如荼地开展。对量刑规范化进行理论上的梳理和重新认知有助于为其正本清源,为量刑规范化的开展深化认识,坚实理论基础。量刑规范化将从程序上切实推进司法民主,扩大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刑事诉讼尤其是量刑环节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量刑规范化具有公开、程序和规范的价值。 量刑规范化具有公开的价值。公开倒逼规范,量刑的公开化有助于促进司法自身的规范化建设,增强量刑的透明性。审判公开、量刑公开必然要求司法的规范化,而规范化是是审判公开的题中之义和内在要求。公开促进规范,因为法官量刑的公开化必然会要求量刑转变过去那种神秘化、毫无章法化的随意性,公开让量刑在公众的视野下被重新审视和加以放大。因为公开,所以才会规范化,因为规范,小到司法礼仪和细节的推敲与关注,法律语言的适用和衔接,大到裁判文书的规范化、裁判结果的公正化都有了坚实的规范性保障。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促进司法由神秘走向公开化、规范化,让量刑有无序、肆意转向有序、规范与合理化。 量刑规范化具有程序的价值。量刑规范化将量刑程序作为一个独立的司法程序从刑事审判中分离出来,以区分于定罪程序,实现罪刑分离。量刑的程序价值主要体现在权利对权力的制约和权利与权利的平衡。通过独立的程序架构,以量刑规范化为契机,注重对权利的程序性研究,从微观上改进和优化裁判尤其是量刑结果的生产工艺。通过引入独立的程序,量刑中被告人和被害人及公诉方的主体性地位得到了重新重视和发掘。在程序设计中糅入被告人、被害人的角色参与,有助于实现权利与权利之间的大致平衡。而由被告人、被害人及公诉方对量刑提出意见和建议则有助于遏制法官过大的自由量刑权,实现权利对裁断权力的制约与平衡。通过量刑规范化,实现了量刑三角结构的内部平衡,从而实现从诉讼结构上控制和确保量刑的公开、公正。 量刑规范化具有规范的价值,量刑规范化本身即是一个对量刑进行规范化的过程。通过规范化要尽可能地减少和防止法官裁判的肆意和武断,而遵循特定的程序规范严格依法裁判。量刑规范化使量刑不再像以往天马行空式的自由发挥,而必须遵循特定、独立的司法程序进行操作,量刑规范化需要对量刑过程进行论证和说明,需要听取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意见建议及对公诉方的量刑建议进行斟酌、权衡。量刑规范化通过量刑比例的核定、量刑要素表的罗列让量刑结果一目了然,让量刑有一套明确的操作程序。在结果无法确保绝对公正的情况下,程序的公正则有可能为司法的公正作最好的说明和正当性的注解。我们无法确保每一个刑事案件的量刑结果不枉不纵,绝对合理公正,但我们却可以确保每一个刑事案件都严格依据量刑的特定程序进行依法审理,规范量刑。因此量刑规范化公开实现规范,规范确保公正,促进司法裁判为公众所理解和接受,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作者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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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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