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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法庭办案的女法官
作者:邹旭 西峰   发布时间:2012-02-15 15:06:41


程传华庭长工作照。

    她把各个村居的位置、路线全都在自制的“地形图”上标记出来,以便办案时能准确到达目的地。

    她把法庭“搬进”栗园,就地开庭,对村民进行一次法制教育。

    因亏欠母亲太多,在母亲离去的那一刻,她在母亲面前长跪不起。

    程传华是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法院大店法庭一名法官。她从事审判工作8年来,所办案件3200余起,连续7年调解率均在85%以上。她常到田间地头了解民情,还把法庭搬到了村委大院,她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走出法庭办案的法官”。

    多年以来,程传华凭着执著的敬业精神、娴熟的庭审技巧,受到当事人以及群众的称赞。她先后被评为“全市人民法庭十佳办案能手”、“全省优秀法官”。被山东省高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踏遍辖区每一个村居

    2008年初,程传华调入大店法庭担任副庭长职务。为了尽快开展工作,了解大店法庭所辖各村庄的情况,她绘制了辖区村居地形图,在3个月的时间里,她走街串巷,把辖区百余个村居转了个遍,并把各个村居的位置、路线等情况全都在其自制的“地形图”上标记出来,以便办案时能准确地到达目的地。

    她通过辖区党委、政府,把各村调解、治保主任的联系方式都搜集起来,制成了通讯录,这样在处理一些案件时,便能及时与他们沟通,必要时还可以请他们帮助做当事人的工作。

    在工作期间她还坚持每天记日志,内容主要有各地的风俗习惯、特殊案件当事人的情况和审判心得等。不断的努力使她很快熟悉了当地的风土人情,也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把法庭“搬进”村庄

    莒南县当地村民大多以承包经营栗园为生。但是由于有些老百姓法律意识淡薄,不履行承包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一次,程传华受理了13起某村委状告村民不履行栗园承包合同的案件。经过仔细分析研究,她认为处理此类案件,从源头上预防是最重要的,为了能够达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程传华将法庭“搬进”栗园,就地开庭,对村民进行一次法制教育。 此后,她又与同事在该村举办了一个农业承包合同法律知识讲座。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案例让村民对有关承包合同的法律知识有了更多了解。

    讲座结束后,针对13户村民的违约案件,她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村民进行了专门讲解,讲明了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的后果。其中有户村民当场就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义务。后来,这13户村民或主动向村委交出了承包到期的栗园,或缴纳了拖欠的承包金。案件全部顺利了结。

    去年3月份,她在审理相邸镇某村78岁老人王某诉其5个儿子的赡养纠纷案件时,她把开庭地点定在村委大院,时间选在逢集的那天。听说法庭就地开庭,当天大院里聚集了几百个村民听审,村民们纷纷议论和指责王某的5个儿子和儿媳不孝。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王某的儿子和儿媳均表示同意每家每月轮流给老人做饭,并付给老人一定的生活费。

    案件判决不久后,该村主任找到程传华说:“你们就地开庭教育了好多人,村里原先有几户不孝敬老人的村民,现在都主动给自己的父母送粮送钱。”

    拒收礼金万余元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面对各种各样的诱惑和人情,程传华没有放松对自己作为一名法官的要求。

    2007年11月,她受理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二十几位农民工向包工头的妻儿索要劳动报酬,因包工头车祸身亡,承揽的工程款并未到位,被告及其亲人大为愤怒,纠集了三十几个人准备与原告大闹一场,程传华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先是多次登门,苦口婆心做通了被告方的工作,将该案延期审理。同时,她四处奔波做工作,取得了发包方的同意,及时验收并与被告结算了工程款。2008年元旦那天,她将结算的工程款交到了原、被告手中。

    过了几天,一案件原告趁她不在将一桶花生油、一包煎饼,还有一大袋花生送到她家里。她知道后,不仅严厉责备了家人,还立刻将东西原样奉还。该原告深有感触地说:“您真是我们老百姓的好法官!”从2002年至今,她先后拒绝当事人请客送礼500余次,拒收礼金10000余元。

    最大心愿是办好案子

    程传华说,她最对不起的就是年迈的双亲和年幼的女儿,她总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好女儿,也不是一个好母亲。从2002年至今,程传华为把每起案件办得更好,她牺牲了自己所有的节假日,她的同事和朋友说她是个“工作狂”,一年365天,几乎天天都在工作。

    2006年冬天,母亲因病住院了,因为临近年底,工作任务很重,程传华和姐姐商议,白天由姐姐侍候母亲,晚上由她陪床。那几天,每天傍晚都能看见她急匆匆赶往医院的身影,清晨又见她带着一脸的倦容出现在工作岗位上。母亲从生病到去世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在母亲离去的那一刻,她在母亲面前长跪不起,她觉得自己亏欠母亲太多。

    17年的工作历练,使程传华对法官职业的感性向往慢慢升华为理性的挚爱。她曾说过:“一个人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将毕生精力投入他所热爱的事业。每当审结一起案件,我都会感到无比的自豪和骄傲,将每一件案子都办好,是我最大的心愿。”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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