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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中院荣获甘肃省中级法院绩效考评第一名
发布时间:2012-02-07 09:27:50


     光明网讯(通讯员 高新房)   2012年1月16日,甘肃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传来喜讯:张掖中院在全省中级法院2011年度绩效考评中,荣获第一名。

    为加强对全省中级法院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中级法院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甘肃高院专门制定《全省中级法院绩效考评办法(试行)》,从2010年开始,每年年终对全省中级法院进行绩效考评。考评体系采用千分制记分方法,设置38项指标,能够客观反映各中级法院的工作情况,具有较强的权威性。今年1月上旬,甘肃高院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对全省17个中级法院2011年度的工作进行了考评,张掖中院荣获惟一的一个一等奖,3个中级法院获得二等奖,4个中级法院获得三等奖。

  2011年,张掖中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46件,结案927件,结案率98%,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主要做法: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始终坚持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精心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加大调解力度,调撤率达到79.6%,做到了案结事了,促进了社会和谐。二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干警服务意识;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表彰先进典型,激发干警工作热情;组织开展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提高干警业务水平;举办各类培训班,承办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从多层面多角度整体提升干警法律素养和防腐能力。三是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量刑规范化现场观摩会,有效解决了同案不同判的问题;率先在全国、全省法院建立督促履行调解模式,使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到83.4%,同比上升了50.4个百分点;在新闻媒体上持续曝光被执行人“赖账”情况,并发布对其限制高消费令,同时开展“百日扫会战”活动,执结了一大批难案积案;在张掖中院网上公布852份裁判文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四是不断深化司法为民措施。把立案大厅改造成集立案、申诉、缴费、诉前保全、导诉服务、法律咨询、上网查询、复印法律文书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巡回法庭、假日法庭、网络视频远程法庭,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坚持到田间地头、高山草原、牧民帐篷就地办案,全市法院有1318件案件在当事人住所地审理,有5753件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方便了群众诉讼。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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