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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前行
——郑州中院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努力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
作者:安士勇 陈朋涛 王高峰   发布时间:2012-02-02 14:50:58


    又是一年春华秋实,硕果累累。

    2011年,对于河南省郑州两级法院来说,注定是一个不寻常的年度。这一年,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鲜明提出:人民法院必须为群众司法,必须到群众中司法,必须让群众参与司法,必须接受群众监督司法。

    翻开2011年的履职记录,全市法院忠实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司法核心价值观,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新发展,透过一些大事和亮点,我们清晰地感受到郑州法院过去一年工作的强劲脉冲。

    这一年,全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强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7633件,办结92991件,取得了服判息诉率、调解撤诉率、自动履行率上升,上诉率、发还改判率、涉诉信访量下降等“三升三降”的可喜进展。

    这一年,全市两级法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捍卫着法律的神圣尊严,坚守着公平正义的崇高信仰,传承者司法为民的坚定信念,励精图治,团结进取,一路风雨一路歌,深深地留下了法制建设者的坚实足迹。全市法院涌现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等63个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209名先进个人,让全市人民感受到了法治阳光的温暖、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司法的公平和正义。

    这一年,郑州中院党组带领全市法院肩负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精心审判一起起案件,日臻完善一项项制度,不断出台一个个举措,全市法院弘扬法治的精神,彰显法治的力量,为郑州的长治久安、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恪尽职守,为筑起和谐社会的根基忠诚奉献,在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前行……

    强化监管——推进法院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郑州中院以解决司法不公、司法不廉为重点,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严明审判工作纪律,加强队伍管理,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夯实法院工作基础,做到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有效推动全市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加强党组织建设。全市法院坚持把党支部建在庭上,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各部门分别制定“队歌”、“队训”、“十个不允许”,唱响“我的团队我的歌”,把党组织建设成团结干警、克难攻坚的战斗堡垒。

    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分批安排26名新任中层干部到信访一线锻炼,强化干警宗旨意识、服务意识。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举办法官大讲坛,邀请23名专家学者、优秀法官授课,公开展示59个党员示范岗、示范合议庭,激励干警创先争优。

    全市法院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行使审判管理职权,加强质量、流程、绩效管理,全面提升审判管理水平。推广巩义法院网上办案、办公经验,建立两级法院统一网络平台,实现案件信息同步上网、庭审过程同步摄录、办案审限自动预警、法官业绩自动生成。集中清理415件群众反映的超审限案件,重点评查551件代表关注、长期上访案件,增强法官责任心。组织评选十大优秀裁判文书,定期发布典型案例,上提裁判文书签发权,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每月分析审判运行态势,及时调整工作部署,深挖内部潜力,实行繁简分流,推进结案均衡。2011年,全市基层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27件,同比提高11%。

    把廉政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确保廉政教育到位、监督管理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把防控放在首要位置,7次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抓好任职前、节日前的廉政教育;将全市配偶或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5名法官调离审判岗位;目前已有7个法院成立“清风茶社”,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诫勉谈话47人次;开展“廉政亲情寄语”活动,首批组织全市法院794名干警在办公室悬挂父母妻儿亲笔写下的深情寄语,用“不廉就是不孝”、“廉洁就是爱家”等朴实语言警示干警廉洁自律。把信访举报作为查处的重要线索,每季度通报举报排名情况,对14名干警进行提醒警示,处理违法违纪人员9人。市中院廉政防控机制做法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市中院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全市法院工作整体提升。加强对基层法院管理,派出2个巡查组对4个法院进行巡查,帮助查找问题。加强对基层业务指导,通过举办法官沙龙、召开研讨会,对新类型和疑难案件进行学术研究,结合郑州实际,先后出台关于审理医疗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等7个指导意见,统一裁判尺度;抽调40名干警到基层法院工作,组织289名基层法官到国家、省法官学院培训,提高基层法官司法水平。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对全市法院基层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立足本职——促进郑州和谐稳定

    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人民法院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市法院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各类刑事案件(含自诉)8550件,判处犯罪分子10970人。始终保持对严重、多发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杀人、抢劫、盗窃等暴力、侵财犯罪案件6145件7367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审结花二军、马二旺等重大涉黑案件16件196人,切实维护全市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依法审结职务犯罪案件267件,从重判处银河证券公司原总经理肖时庆、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等犯罪分子338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从轻判处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小的初犯、偶犯和老年犯1409人。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781件,促进罪犯教育改造。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针对群众法律需求,组织1825名法官结对联系2308个村庄、社区,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继续与新闻媒体联办《走进法庭》、《法官说法》等法制节目218期,276名法官走进直播间,普及法律知识,劝阻违法行为。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70余条,堵塞管理漏洞。针对未成年人特殊群体,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注重案前调查、案中教育、案后帮扶,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65件;开展到校园讲法、咨询等活动 156次,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大力加强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法庭优势,全市2068名社会法官立足乡情、民情,深入乡镇、村庄,主动调处婚姻、邻里纠纷3573起,将纠纷消化在基层。建立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机制,全市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法官根据纠纷性质和当事人选择,自行或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对纠纷进行调解,并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将3029起纠纷简便、高效地化解在立案前,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坚持把调解作为结案的首选方式,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全年调解和解案件52494件,其中民事案件调撤率达73%。周永康书记在新郑视察时,对法院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妥善解决信访问题。实行案件信访评估,对诉讼案件逐案评估信访风险等级,制定预案,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进一步完善院长接访机制,实行院领导归口接访与预约接访相结合,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全年共接访、走访群众 4035人次。扎实开展信访积案清理活动,明确包案领导,加强上下联动,加大督查督办,有效化解信访积案378件。市中院进京上访量连续3年退出全国前50名,基层法院连续3年全部退出全国前100名。

    能动司法——服务郑州经济发展

    保障民生、服务经济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刚刚过去的2011年, 郑州中院努力探索切合郑州市情、符合科学发展的司法保障措施,制定《全市法院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意见》,采取28项措施,引领全市法院更加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无一不透出浓郁的保障民生、服务经济的气息。

    依法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惩治生产销售“地沟油”、“注水肉”有毒有害食品、制假售假等犯罪行为,审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 440件。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审结买卖、租赁、物流等合同纠纷案件15464件,保护公平交易。准确把握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及时出台审理房屋纠纷案件指导意见,审结此类案件965件,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80件,优化全市投资环境。

    加大金融安全司法保护力度。市中院在全省率先成立金融审判庭、金融执行庭,实行金融案件集中管辖,共审执结此类案件1768件,涉案标的额110亿元。针对民间借贷异常活跃形势,建立金融大要案和敏感案件审判预警机制,及时研判金融风险。如审理中发现个别担保公司存在违规借贷数额巨大、涉及面广等突出问题,及时上报,引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法院在全省推广我市金融审判工作经验。

    积极助推企业发展。开展“访企业、送服务”活动,走访企业326家,了解法律需求,努力实现依法办案与助推企业发展有机统一。改进办案方法,实行查封、扣押、冻结报备制度,慎用强制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加大对关键技术、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依法审结恒昊玻璃专利权、“铁棍”山药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案件1182件,制裁侵权行为,保护自主创新。妥善审理河南航空公司、安飞公司等企业破产、产权转让、股权配置案件47件,积极为企业重整、产业升级创造条件。

    着力优化法治环境。坚持发展需求与权益保护相统一,妥善审理涉及拆迁安置、市政管理、畅通工程等行政案件 2884件,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发挥行政诉讼协调机制作用, 促使723件行政纠纷达成和解,增进群众与政府的相互理解。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通过联合召开研讨会、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等方式,共同提高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水平。

    为民便民——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司法工作的“人民性”,把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终极目标和最高标准,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全面落实为民举措,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着力维护群众权益。审结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案件20364件,依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农副产品购销等涉农案件2876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继续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审结涉军案件52件,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连续3年开展维护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专项活动,全市法官深入基层、深入工地,现场调解、现场执行,去年共为2693名进城务工人员追回劳动报酬7502万元,办案数量与标的额均居全省第一。扎实开展“执行攻坚”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通过悬赏执行、节假日执行,穷尽法律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共执结案件17278件,标的额38亿元。上街、高新、中原法院被评为全国执行工作先进单位。

    着力完善司法便民举措。推广二七法院“党委领导、法院搭台、多方参与”的诉讼服务大厅建设经验,实现进门有人引导,材料有人收转,约见有人安排,风险有人提示,疑问有人解答;全市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全年接待群众立案、提供法律咨询、判后答疑近20万人次。在乡村、社区、企业以及劳动、交警部门设立巡回审判点,巡回审理案件12748件,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在全市16个人民法庭推行远程立案、电子签章,减轻老百姓的奔波之苦。加大对特困当事人救助力度,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692万元,发放救助金189万元,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着力保障群众司法参与权、监督权。选任689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5398件,从7万余名群众代表中随机抽取人员列席庭审、评议案件521件,有力促进司法民主。网上公布裁判文书18347份,网络直播案件庭审1500件,网上浏览达60万人次;开通法院微博,主动发布工作信息1139条,及时回复网民意见600余条,有力促进司法公开。

    接受监督——推动法院科学发展

    人民法院处在社会矛盾的前沿,处理好各种矛盾纠纷,关键一点就在于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郑州两级法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促进”理念,始终将审判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视监督为支持,以监督为动力,推动法院科学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在市中院组织召开新任命法律职务人员任职宣誓仪式,白红战主任亲自颁发任命书,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集体到法院监督工作、旁听庭审,激发了全体干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首次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审判机关行政审判工作的决议》,就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改善司法环境等提出明确要求。市中院迅速行动,大力宣传《决议》,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及时下发通知,认真组织全市法院干警学习;专门出台落实意见,主动向人大汇报落实情况。我市公安、物价、人防、卫生等系统10余名部门行政首长主动带头落实《决议》,社会反映良好。最高法院、省法院给予高度评价。

    高度重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及时办结建议、提案15件。进一步密切与代表、委员的联系,两级法院班子成员与代表、委员结对联络,加强沟通交流;开通代表、委员短信联络平台,发送法院信息1700条,方便代表、委员及时了解法院工作;2次向代表、委员通报工作,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来院视察1938人(次),主动征求建议。

    时代巨变,法治前行。这是一个人民的时代,这是一个法治的时代。公正是司法的灵魂,法院是正义的殿堂,法官是公平的化身。面对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责任和历史使命,郑州两级法院干警将紧紧依靠市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忠诚之心献身党的事业,以公仆之心服务人民群众,以赤子之心维护和谐稳定,以进取之心争创一流业绩,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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