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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电网致人死亡 安徽六安市一瓜农获刑3年
发布时间:2012-01-29 11:22: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罗继红)
因承包的西瓜地屡被狗獾等野兽光顾,护瓜心切的瓜农赵某想出了架设电网的招数,谁想没电到野兽,却电到了人,赵某自己也因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补偿死者亲属经济损失8万元。
赵某,年近五旬,家住六安椿树镇,每至瓜季,便在自家承包地里套种西瓜增加收入。2011年夏,为防止狗獾等野兽偷吃其辛苦耕作的西瓜,赵某买来细铁丝绕放在瓜地周围,并将铁丝接到照明用电的220V电源插座上。7月20日晚,沈某酒后误入赵家瓜地,被电网击中当场死亡。案发后,赵某在村干部陪同下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经当地村委会调解,赵某与沈某亲属自愿达成补偿协议,补偿沈某亲属8万元,并取得了沈某亲属谅解。 金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为防止野兽偷吃西瓜而私设电网通电,主观上虽没有伤害他人的故意,但客观上危及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并实际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之规定,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鉴于赵某系初犯,有自首情节,且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依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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