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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法院四项措施提高反规避执行成效
发布时间:2011-12-12 10:03:05
光明网讯(通讯员 田源)
被执行人难找和执行财产难寻是困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两个难点,被执行人往往利用这两点规避执行。山东省单县法院落实四项措施“找人寻钱”,破解规避执行难题,树立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前评估,提高预警能力。立案、审理、执行紧密配合,严格履行立案阶段的风险告知和财产保全提示义务,及时采取诉前、诉讼保全措施,有效防范规避执行发生;对可能发生规避执行的案件进行提前预判,做好评估。对清理出的规避执行案件,进行梳理和分类,针对不同的类型,制定具体的智能型方案,充分利用司法、行政、经济等手段分组集中执行。 执行联动,形成战斗合力。积极与公安、银行、税务、工商、社保等部门沟通协调,细化工作职责,明确运行程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下落,切实推动执行联动机制有序运行、发挥效用。对规避执行的债务人形成有效制约,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有效防止规避执行行为的发生,防范和打击了规避执行行为。 专项执行,显示司法威慑力。深入贯彻执行全国法院系统部署的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以完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和财产调查制度为着力点,以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为手段,以打击拒执罪为后盾,集中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充分显示法律的威慑力。单县法院在做好日常执行工作的基础上,相继开展执行积案、春季执行月等专项执行活动,依法采取民事强制措施和刑事制裁手段,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处罚力度。针对部分被执行人想方设法躲避执行、正常上班时间难寻等现象,坚持进行错时执行,利用节假日、周末和晚上等时间,积极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依法督促其履行义务。 舆论引导,彰显司法公信力。收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以及人民法院反规避执行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反规避执行的复杂性、艰巨性,向正在故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施加压力,同时对企图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也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为反规避执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年以来,单县法院以县电视《法制时空》栏目为平台,对规避执行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共报道案例10余件。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地增强了公众的法治意识,强化了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的理念,提高了自觉履行和协助执行的自觉性。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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