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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工抢劫强奸女青年获刑十年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1-12-09 11:08:28


电焊工抢劫强奸女青年获刑十年六个月


    12月5日,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对时某抢劫、强奸一案作出判决,时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00元;因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没收作案工具,追缴赃款发还被害人。

    时某今年23岁,是徐州市某电焊厂的电焊工。今年7月13日的凌晨他抢劫一名20岁的女子1170元,正当其与对其图谋不轨时恰有出租车经过,女子急忙搭乘出租车逃离才免遭荼毒。

    心有不甘的时某在4天后的深夜再次尾随一名青年女子,采取持刀和语言威胁手段抢得人民币345元,又以杀死对方相威胁强迫对方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作案后,时某来到一间酒吧寻欢,恰被第一次抢劫的女子遇到,随即他被赶来的公安干警当场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作案用得折叠刀,以及赃款和被害人内裤。

    时某归案后追悔莫及,根据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泉山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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