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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法院为“清网行动”提供强有力审判服务
发布时间:2011-12-06 13:48:1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郑由平)   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好“清网行动”追逃攻坚战,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法院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向在逃犯罪分子释放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的积极信号,为“清网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审判服务支持。

    依法从宽审理投案自首案件,通过大量实证案例鼓励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今年截止到11月30日,修水法院共判处自首罪犯50人,40人得到从轻处罚,7人得到减轻处罚,3人免于刑事处罚,适用缓刑16人。

    综合衡量各方面因素,从宽适用量刑幅度。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综合考虑自首罪犯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从宽确定基准刑减轻幅度。对12人采取了基准刑减轻40%的量刑,对6人采取基准刑减轻40%以上的量刑。

    做好刑附民投案自首案件的调解工作,努力争取被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为从轻处罚自首罪犯赢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所审理的投案自首案件中有12件属刑附民案件,调解成功10件,且被害人或其家属均表示了谅解,其中被告人朱某因怀疑其儿子是其前妻与男友所生,将前妻的男友砍伤致死,被告人投案自首后,法院积极做调解工作,促双方达成了20万元的赔偿协议,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也给予了谅解,朱某最终获得减轻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做好投案自首相关法律问题的咨询工作,敦促、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向社会公布投案自首咨询电话,即刑事庭电话0792-7221239,并安排一名已从刑事庭庭长岗位退下来的资深刑事法官专门接听咨询电话,从自首案件的审判角度提供咨询,累计提供自首相关咨询68人次,成功规劝2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广泛宣传审结的投案自首案件,大力营造自首获得宽大处理的社会舆论氛围。对所审结的每例案件及时采写宣传信息(罪犯用化名)在《修水报》上进行宣传,大大提高了群众对投案自首刑事政策的知晓率。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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