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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法官千里执行为伤残矿工讨回25万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1-12-02 16:20: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许世雄)   “谢谢你们,巫山法院的法官们,我今天终于拿到了工伤补偿款,你们为我的事操了不少心,吃了不少苦……”近日,受伤民工易军修从湖北省巴东县给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寄来感谢信,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易军修是湖北省巴东县沿渡河镇龙洞河村村民。为了养家糊口,于2007年3月前往重庆市巫山县金门岩煤矿从事井下采煤工作,在一次井下作业时被掉下的煤块砸伤,经鉴定伤残等级为五级。易军修出院后,多次要求赔偿无果,遂提起诉讼。巫山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由巫山县金门岩煤矿赔偿易军修医疗、伤残补助等各项费用共计251235元。判决生效后,该矿一直不履行义务。

    2011年11月10日,易军修向巫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查明易军修全家老小依靠他一人的打工收入生活,易军修伤残后不但没有了收入来源,还要为长时间治伤、打官司等花钱,儿子读书也正需要钱,生活十分困难。而被执行人原巫山县金门岩煤矿已由政府于2007年12月强制性永久关闭,煤矿老板陈开林也随即离开巫山回到湖北当阳,现在下落不明。

    虽然该案执行陷入困境,但易军修一家的困难却一直牵动着执行法官的心。11月22日,执行法官张家祥等三名法官遂启程前往湖北当阳调查,了解到陈开林早已将财产转移后一直外出,这给执行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为及时帮易军修将赔偿款执行到位,执行法官们又先后三次前往湖北巴东县、当阳市等地寻找线索,行程达数千公里。在当阳市相关部门的帮助下,陈开林终于露面。经过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思想工作。最终,被执行人陈开林终于与易军修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随后通过银行转账将赔偿款一次性付清。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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