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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中院实行执行案件联查协调制带动多案执结
发布时间:2011-11-29 15:02:34


     光明网讯(通讯员 仇恒辉)   近日,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执行案件联查制度,在向申请执行人交付款物前在全市法院进行关联案件查询,并统一协调处理,通过执行一案,带动多案一并执结,充分发挥执行统一管理功效,实现执行质效的有效提升。

    一名申请执行人按照执行程序领取执行款后,因缺少信息沟通,其他法院在执行该申请执行人作为被执行人的另一个或多个案件时,却因未能查找到其财产而无法及时执行。为有效避免这一情况,该院在签发款物交付单前,对本院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财产调查时,执行机构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关联案件查询,拟定处理方案,报请研究决定后实施。

    查询途径:1、通过审判执行软件管理系统,查询本院或本地区是否有本案当事人涉诉涉执的关联案件,并与承办人或承办法院联系了解案件情况;2、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查询外地法院是否有本院执行案件当事人的案件,并进行联系协调;3、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所在地、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法院,以内、外网电邮或公函等形式进行重点查询。

    对于申请人在其他案件中负有执行义务的,其执行款项不准领取,依法履行手续、将款项交由另案执行法院后,即视为本案已执行完毕;2、申请人作为被告的其他民事案件未审结的,告知相关部门、单位采取保全措施,执行款暂不予发放。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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